拍卖公告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8月14日10时至2023年08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26,户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标的名称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260号2栋1单元15层1516号办公用房起拍价:294070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案号(2023)川0108执恢247号实际房屋坐落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260号2栋15层1516号业务件号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44427号规划用途办公取得时间/建筑面积(㎡)52.24㎡户型(以现场看样为准)建筑物总层数地面16层 所在楼层15层注:1.特别提醒: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2.标的物占有情况:空置,拍卖成交后法院依法交付
3.该标的目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被执行人还未办理分户产权
4.本院依法委托四川大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进行评估形成了川友房估20220563-2号评估报告,确定上述标的评估总价为420100元,该公司出具的川友房估20220563-2号评估报告作为附件,请竞买人认真参阅
5.截止2023.05.26日,该标的欠物业费22435.3元,物业管理费违约金95693.17元,成交之前所欠物业费、水、电、各种费用等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之后所欠物业费、水、电、等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提供的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美伦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
有关标的物咨询、贷款、过户等服务可联系13708098046、028-61992950、400-996-3600,看样预约请微信搜索小程序“美伦达”,完成自助预约
本标的统一组织看样,看样时间为2023年8月7日下午16:00点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重新拍卖并予以没收保证金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08月0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通知到被执行人、申请人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被执行人联系不上已提前公示)
如有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请于2023年08月08日前向本院书面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08月08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8月3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二仙桥支行;账号9558854402016051222 )
尾款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3年09月14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3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另行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九、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办理财产权证的转移、变更手续的,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交付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
若本次拍卖信息更新后,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咨询电话:13708098046,400-996-3600法院监督电话:13008165807(此号码不接受咨询)联系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36号成华区人民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二0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260号2栋1单元15层1516号办公用房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