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7-2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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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公告】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房产及车位分零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第2次公告,降价) <结束>

资产编号:4484780

90万元
用途
90000000%
折扣率
2023-07-25
起始日期
9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978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0万元
  • 单价:0.9783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朝阳区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3-07-25
  • 结束日期:2024-01-12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威尼斯花园小区
  • 评估价:0.00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00000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车位:产及车位分零转让项
    空置情况:本情况法人住
    查封情况:查封,转让方拥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租赁情况:出租中
    抵押情况:无抵押
    居室数:201室
    小区:长春市政府
    注册资本:5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红旗
    环境:车位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公告】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房产及车位分零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第2次公告,降价)【信息时间:2023-07-25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报名倒计时天小时分钟信息发布申请书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长公-GY-GG[2023]302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房产及车位分零转让项目编号长公-GY-SW[2022]141号披露公告期1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年07月26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3年08月08日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期即为展示期,标的坐落位置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15时00分标的展示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8604417598自由报价开始时间详见附表限时报价开始时间详见附表报名网址(支持远程报名)http://www.ccggzy.com.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动态报价网址http://www.ccggzy.com.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项目咨询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431-88779646网络咨询联系人软件客服:4009980000电话0431-88779873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一、转让申请与承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房产及车位分零转让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二、转让标的简况该项目有2个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资产描述标的1为红旗花园小区28号楼201室的房屋,坐落于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西街红旗花园小区28号楼,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总层数3层,房屋所在层2层

吉(2021)不动产权第0399346号,不动产单元号220104008193GB00011F00120004,房屋建筑面积161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92.00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1年2月19日止

房屋使用情况:现出租中,合同期限从2022年1月13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止

受让方接手后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至合同期满该标的在资产移交前产生的租金归转让方所有,成交后转让方不再负责协调和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后,需受让方自行与承租方协商后续事宜,标的交接后,租金归受让方所有

本次转让的房屋无抵押、无查封,转让方拥有完全处置权标的2车位为位于长春市威尼斯花园小区6号车库90号位使用权,无产权,面积36.72平方米

本次转让的车位,无抵押、无查封,转让方拥有完全处置权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是否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是否资产评估情况1评估机构吉林融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或备案机构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A.核准B.备案评估基准日2022年09月05日资产评估情况2评估机构吉林融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或备案机构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A.核准B.备案评估基准日2022年09月05日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或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房屋资料

标的展示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一、本次转让2处资产,分零转让:标的1为红旗花园小区28号楼201室的房屋,坐落于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西街红旗花园小区28号楼,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总层数3层,房屋所在层2层

吉(2021)不动产权第0399346号,不动产单元号220104008193GB00011F00120004,房屋建筑面积161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92.00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1年2月19日止

房屋使用情况:现出租中,合同期限从2022年1月13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止

受让方接手后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至合同期满该标的在资产移交前产生的租金归转让方所有,成交后转让方不再负责协调和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后,需受让方自行与承租方协商后续事宜,标的交接后,租金归受让方所有

本次转让的房屋无抵押、无查封,转让方拥有完全处置权标的2车位为位于长春市威尼斯花园小区6号车库90号位使用权,无产权,面积36.72平方米

本次转让的车位,无抵押、无查封,转让方拥有完全处置权二、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挂牌价格及交易保证金见明细表

三、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款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

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并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接标的

四、标的所涉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在交接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及手续的搜集责任

资料齐全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的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有关房产购置及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政策

成交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及损失

八、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三、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基本情况法人住所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法定代表人毛得镔注册资本(万元)1455.00经济性质内资·国有全资内部决策情况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B.董事会决议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D.其他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批准单位名称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批准内容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你单位呈报的《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关于部分国有资产挂牌转让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区政府会议纪要(朝府会【2018】87号)及主管区领导指示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对红旗花园小区、桦甸市孔雀城小区、都会大厦负一层、威尼斯花园车位等四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转让

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2022年7月1日四、交易条件交易条件公告期10个工作日限时报价周期90秒转让底价130.33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动态报价活动期内,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信息发布终结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其他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账户信息保证金户名: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春幸福街支行账户详细信息如下:标的编号标的名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金额长公-GY-SW[2022]141号001红旗花园小区28号楼201室311361004295190112733.0万元长公-GY-SW[2022]141号002车位31136100429514565395.0万元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否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详见附表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方式以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收他人代付款)保证金交款账户详见附表保证事项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中心相关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转让资产明细表(房屋建筑物类)单位:万元;平方米序号标的名称所有人权证号登记时间坐落位置丘(地)号栋号层数结构用途建筑面积完工时间成新率转让底价交易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万元)自由报价起止时间限时报价开始时间限时报价周期(秒)备注1红旗花园小区28号楼201室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第0399346号2021.9.2朝阳区前进西街红旗花园小区28号楼201室4-101∕49-3-20-2012混合结构城镇住宅用地/住宅161112.3333.00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到2023年08月10日09时00分002023年08月10日09时00分00902车位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2005.12.05朝阳区威尼斯花园6号车库90号车位-136.7218.005.00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到2023年08月10日09时10分002023年08月10日09时10分0090附件:红旗花园照片-2022.rar威尼斯花园车位照片-2022.rar我要报名关联转让公告关联成交公示关联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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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威尼斯花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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