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9-25 16:29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2021)苏1003破20号扬州旺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苏1003破20号扬州旺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4901683

0.0005万元
用途
125%
折扣率
2023-09-22
起始日期
2023-10-0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0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3-09-22
  • 结束日期:2023-10-08
  • 地址:(2021)苏1003破20号扬州旺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 评估价:0.00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25%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 标签:
    装修程度:已经装修并入住,现
    车位:下汽车位204个,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发了养怡花园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30000.0
    转让方:旺角置业
    法定代表人:顾建发
    营业收入:7.0
    利润:7.0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花园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数:3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扬州旺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1日作出(2021)苏1003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顾建发对扬州旺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旺角置业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12月8日指定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整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本案破产重整进展,实现债务人重整,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一、旺角置业公司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信息1、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2、法定代表人:顾建发;3、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4、住所地:扬州市平山路199号23幢3楼;5、股权结构:顾建发持股60%,肖正巧持股40%;特别说明:(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02民终8048号民事判决书显示:肖正巧与翁欣刚(旺角置业前股东)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实际是用于顾建发向肖正巧贷款而提供的股权让与担保,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股权转让合意

据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翁欣刚主张肖正巧应承担1560万元股权转让款给付义务的诉讼请求

(2)肖正巧未向旺角公司出资,不参与旺角置业的任何经营管理,从未获得分红,其既不享受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股东义务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1、项目开发情况①旺角公司先后开发了养怡花园项目和嘉怡丽景项目

养怡花园项目于2007年开始建设,2010年4月全部完工并对外销售,现房屋已售罄、权证到位,业主正常入住,物业管理常态化

②嘉怡丽景项目位于邗江区槐泗镇经向扬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的结果显示:嘉怡丽景项目住宅332套,总面积31306.92平方米;储藏室334间,总面积5546.52平方米;地下汽车位204个,总面积5858.52平方米;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或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已实际销售的房屋共269套,面积共计25192平方米

未销售商品63套,总面积约6114.92平方米,储藏室975.44平方米,地下汽车位3006.96平方米,一共105个

③工程现状:嘉怡丽景项目于2012年开发建设,房产主体部分基本完工,但尚未办理综合验收手续,不具备入住条件

④因嘉怡丽景项目延期交付时间过长,导致大部分购房人情绪激愤,社会矛盾激烈

部分无房居住的购房人在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情况下,已经装修并入住,现购房人即使入住后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2、资产情况①债务人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它有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等,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的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旺角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0,674,555.35元,负债总额为133,933,438.61元,所有者权益为-83,258,883.26元,已严重资不抵债,且旺角置业公司资金短缺,经营难以为继,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②管理人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经评定估算,旺角公司的房屋等财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864.54万元.特别说明:1、纳入本次破产财产的在建工程状态的房屋共有77套,涉及房屋面积合计7,463.38平方米,与开发项目开发情况②的介绍不一至,其原因系14套房屋为抵押给债权人后被债务人出售给消费性购房人,且购房人已实际入住多年,涉及房屋面积合计1,348.46平方米,已收房款7,368,526.98元,未收房款2,690,088.00元

2、旺角公司以房抵偿某债权人的30套住宅(总建筑面积2345.19平方米,含阁楼面积41.72平方米),30个车库(总建筑面积399.74平方米)暂未纳入破产财产范围

投资人如采取措施收回则纳入破产财产作为清偿债权的来源该财产的取回方式投资人可与管理人、相关债权人充分沟协商商定

(三)负债情况截止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债权确认总额为115,832,560.46元,其中:优先债权3笔计93,775,752.15元、职工债权9笔计473,322.17元、税收债权1笔计438,618.71元、普通债权35笔计21,144,867.43元

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管理人审查发现并经测算,因未做纳税申报而应当在破产前缴纳但未缴纳的税款金额(本金)累计预估为5,367,300.60元

重整执行期间同时补缴上述税款,故税款债权金额按(5,805,919.31元)进行预留;工程优先债权申报金额为43,103,763.00元,目前暂确认10,000,000.00元,具体负债情况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为准,重整投资人可根据重整案件进展情况跟进了解

二、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有意向参与本案的重整投资人,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高的社会责任感;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三)重整投资人按招募要求缴纳重整保证金且提交报名参选材料后方具备参与重整的遴选资格;(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投本项目,但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须符合以上条件

注:拥有开发房地产项目或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的成熟经验和优良业绩投资人优先考虑

三、招募程序(一)报名方式及期限1、报名方式: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将报名参选材料现场递交或EMS快递邮寄至: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15楼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815842779,联系人:钱先生

2、报名期限:自本招募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前

(二)提交参选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如下参选材料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一式两份):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本公告后附模板);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内容包括: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资金实力以及与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相关的管理经验或优势等;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详细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件等);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5、开发房地产项目或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如有);6、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能够反映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7、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资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8、若联合报名的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注明各自职责分工、权利义务

(三)缴纳重整保证金因本项目资产价值较高,重整保证金定为500万元

向管理人现场报名并提交参选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缴纳50万元的重整报名保证金(该报名保证金在意向重整投资人最终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时转化为首期投资款),剩余部分的支付时间以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户名:扬州旺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61177089090开户行: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四)初步筛选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如有多个意向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10日内将筛选结果告知意向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应根据重整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预案,预案应包括投资总额、支付期限、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及后续经营方案等内容

(六)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管理人将在法院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为保证旺角置业公司重整成功,保障“嘉怡丽景”项目续建工程的顺利完善和竣工验收,管理人将以意向方的资金实力和诚意作为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首要考察因素

(七)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案件的具体情况及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预案可行性,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

(八)退款安排1、原则上,对不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重整保证金

2、意向方在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如未能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及时提交重整投资预案或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管理人有权没收50万元的重整报名保证金

四、声明事项(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终止或重新开始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重整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公告所述信息未必完整描述债务人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也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提交报名参选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五)本招募公告内容系招募文件的一部分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适用

(六)意向方在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如因未能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及时提交重整投资预案或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因重整投资人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旺角置业公司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将50万元报名保证金没收

特此公告!扬州旺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9月22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2021)苏1003破20号扬州旺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