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中国长城陕西省分公司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4年05月08日资产类型债权包流程提交意向洽谈抵押物类型其他担保方式抵(质)押债权总额截至2023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11200万元,债权利息37578.29万元,债权总额48778.29万元债务人情况陕西人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详情对陕西人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营销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依法拥有陕西人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权
债权详情如下:一、陕西人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4号枫叶新都市A10-11902号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债权总额:35,081.15万元(利息以法院认定为准)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35,081.15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9,000.00万元,利息合计26,081.15万元(利息以法院认定为准)
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企业概况:债务人陕西人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后称“人达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由陕西人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和自然人共同投资组成
注册资本1亿元,2003年8月份增资到18333万元,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4号枫叶新都市A10-11902号,法人代表人王忠和(实际控制人为王忠信)
经营范围:种植、养殖、畜牧、林果;农副产品的加工、储藏运输、购销;贸工农科农业产业化各环节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及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生态、观光、旅游农业、百货的批发零售、人才培训、技术咨询及服务
抵押情况:债务人以其拥有的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张家乡沙苑林场,五号林班4、6、7、8、9、10小班4725.84亩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为;沙苑林场七号、九号2653.5亩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沙苑林场五号林班10-13号小班2115亩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为本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抵押资产数量大,适宜做多种综合用途的开发二、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西安市友谊东路41号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债权总额:7,948.57万元(利息以法院认定为准)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7,948.57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2,200.00万元,利息合计5,748.57万元(利息以法院认定为准)
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
企业概况:债务人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6日,注册号:6100001005411,法定代表人蔡世杰,住所西安市友谊东路41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通信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高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业;生产、加工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和经营的除外)
现名称: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情况:抵押人陕西人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沙苑林场,五号林班14号小班、六号林场1-6小班、10号林班合计278.3公顷(4174.5亩)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为本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抵押资产数量大,适宜做多种综合用途的开发合作意向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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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冯先生全先生联系电话:029-88600829029-88600882传真:029-88600522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邮政编码:710065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29-8866375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3年11月10日抵押物抵押物1.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抵押物类型其他所在地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张家乡沙苑林场抵押物说明债务人以其拥有的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张家乡沙苑林场,五号林班4、6、7、8、9、10小班4725.84亩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为;沙苑林场七号、九号2653.5亩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沙苑林场五号林班10-13号小班2115亩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为本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人陕西人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沙苑林场,五号林班14号小班、六号林场1-6小班、10号林班合计278.3公顷(4174.5亩)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为本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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