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平面广告资源经营权招租项目项目编号xzcq2020014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10月29日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11月12日出租单位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存放位置设备编号目前用途闲置其他说明本次出租标的整体招租,为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0个车站范围内常规平面广告资源的经营权
常规平面广告资源包括:站厅12封灯箱、通道12封灯箱、轨行区12封灯箱、梯眉灯箱、广告看板和固定面积站厅墙贴
出租标的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徐州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编号徐众合咨评报字(2020)第118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值1199.38万元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14日设备出租年租金挂牌价格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0,000.00)特别事项说明使用范围要求: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0个车站范围内常规平面广告资源的经营权
常规平面广告资源包括:站厅12封灯箱、通道12封灯箱、轨行区12封灯箱、梯眉灯箱、广告看板和固定面积站厅墙贴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方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租赁期限:8年;租金交付方式为:按合同约定执行;租赁押金:人民币500万元整;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及改装等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他出租条件详见《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平面广告资源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价文件》
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1、竞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2、竞价人应具有广告媒体经营资质,具有轨道交通广告媒体的经营业绩,且正常经营
3、竞价人须无条件认同《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平面广告资源经营权租赁项目竞标文件》(含合同文件)内条款
4、竞价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竞价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竞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竞价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价项目竞价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遵守本公告要求及《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平面广告资源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价文件》中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1、《评估报告》(徐众合咨评报字(2020)第118号);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3、《广告经营权招租信息表》;4、《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平面广告资源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价文件》;5、《关于徐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平面资源二次竞价的函》6、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报送材料需一式两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授权经办人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广告资源经营权竞拍申请与承诺》;5、《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平面广告资源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价文件》中需意向承租人提交的竞价函、承诺函等文件;6、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证明文件
二、申请程序:(一)意向承租方应于2020年11月12日16时前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新安路5号A205室,联系电话0516-67019057),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提出承租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交易方式1、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租赁方式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出租单位委托,并按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公开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举行
(三)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为¥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须在报名截止前交付
未成交意向承租人,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网络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2、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3、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竞买人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的申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冻结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者其他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的;(3)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交付各项交易价款的;(5)《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约定1、招租成交后,承租人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标的租金及租赁押金,并于交清全部款项后两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按照公告违约责任办理
2、第一期租金及交易费用须交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后标的租金由承租人直接交付给出租人
3、承租人承担交易费用
4、标的交付及使用约定:(1)承租人交清第一期租金和租赁押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出租人将租赁标的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租期自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交易标的按实物和其现状进行交易,意向承租人参与网络竞价前务必亲自考察标的,详细阅读《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平面广告资源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价文件》和《评估报告》,成交后不得以不清楚标的现状为由违约
联系方式联系人单炳桥联系电话0516-67019057传真0516-67019053项目详细情况见http://www.xzggzy.com.cn/附件:附件2:2号线广告灯箱位.part1.rar附件1: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平面广告资源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价文件(9.29).doc附件2:2号线广告灯箱位.part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