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HA2024DF100257监测编号GR2023HA1000010-4标的名称新乡众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拥有的一批生产设备转让底价(万元)78.42挂牌日期2024-03-26挂牌截止日期2024-04-10资产概述新乡众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拥有的一批生产设备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信息机械设备基本信息标的状态闲置规格型号详见评估报告生产厂家详见评估报告计量单位详见评估报告数量详见评估报告购置日期成新率其他说明具体信息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4-03-26挂牌公告期11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意向受让方提出交易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低于挂牌价的(只要有意向受让方在拍卖会上出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此条款不再有约束力);(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10)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交易违约的其他情况
2.本次处置资产涉及大型机器设备的搬运,为安全生产考虑,受让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踏勘现场,期间必须由转让方陪同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采取场内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2.资产处置范围以提供的《资产清单》为基础,在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瑕疵均以实物踏勘为准,未列入《资产清单》的不在本次转让范围
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数量、品质等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进行实地踏勘
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巳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资产清单》与实物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处置范围、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成交额10%的安全履约保证金(包含安全拆除、环保、工、治安消防等)
4.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及安全履约保证金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受让方自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现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移交
5.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
6.受让方须自行负担拆除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等及其所需一切费用,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拆除施工工期:受让方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拆除施工的各项要求(如环保、安全施工等),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含节假日),按照拆除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清运,并以书面形式报请转让方验收合格
8.受让方应承诺自身或就此次项目与受让方合作的公司具备有效的相关资质许可证,并在拆除前将拆除所需相关资质报转让方备案,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9.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
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
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拍卖佣金和部分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拍卖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保证金设定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80,000.00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方式其它转让方信息转让方名称新乡众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新乡市北站区耿黄乡政府南邻法定代表人焦付红注册资本(万元)1,017.750000经济类型企业类型(经济性质)所属行业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0704755184901W经营规模中型内部决策情况其他股东决定经办人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吴先生、史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371-65665765、13603935118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交易机构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