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4-12 07:19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海南省东方市“海东方”小区102号商铺

海南省东方市“海东方”小区102号商铺 <结束>

资产编号:6418793

256.8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5-12
起始日期
1474.8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74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56.822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6.82万元
  • 单价:0.1741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5-12
  • 结束日期:2024-05-13
  •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
  • 评估价:256.822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74.8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查封情况:查封、未租赁,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无抵押
    小区:方”小区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出售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流转方式:出售物业类型:商业用房房屋用途:商铺建筑面积:329.26平方米房源类型:二手房商铺类型:临街商铺标的物详情描述标的物名称:海南省东方市“海东方”小区一期12号楼102号商铺;座落: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12号楼102号商铺证号:琼(2019)东方市不动产权第0013125号;面积:329.26平方米;所在楼层:1-2层,钢混结构;该资产为我行抵债资产,房产无抵押、无查封、未租赁,闲置、腾空,可随时过户交接

权利和限制情况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经营情况无租赁无过户情况无共有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18号,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海东方”小区一期12号楼102号商铺(面积329.26平方米)、103号商铺(面积306.57平方米)、105号商铺(面积232.37平方米)、106号商铺(面积303.31平方米)、107号商铺(面积303.31平方米),公开拍卖,上述房产均为1-2层,为现房,不欠缴税费,已经取得产权证书,总面积合计为1474.82平方米

竞买须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定于2024年5月12日10时起至2024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农业银行辽源分行)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转让标的:海南省东方市“海东方”小区一期12号楼102号商铺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4年5月12日10时起至2024年5月13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竞价起始价:¥2568228.00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5,000.00元整的整数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00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竞价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竞价余款和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后,未实际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本竞价须知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支行负责解释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