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6-27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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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邛溪镇瑞庆西路等4处工业用房及其占用的整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内1处搭建建筑物 <结束>

资产编号:6873890

363.62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7-15
起始日期
1355.9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68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19.4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3.622万元
  • 单价:0.2682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07-15
  • 结束日期:2024-07-16
  •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
  • 评估价:519.4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55.9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本院有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拍品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查封情况本院有处置权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标的情况及瑕疵说明1、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维修基金等费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申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及评估报告载明的内容为准,请意向买受人详细查看本院上传的相关评估报告附件,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房屋的质量瑕疵、新旧程度房屋权属、房屋欠费等问题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本次拍卖房屋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报名参拍的视为对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未知瑕疵的确认

3、本院已在标的物现场张贴执行公告,本院负责腾退交付,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4、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预约看样请登录http//www.sfupw.com自助完成,咨询电话:18111253807

评估价:519.46万元,起拍价:363.622万元,保证金:3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

法院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

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预约看样请登录http//www.sfupw.com自助完成,咨询电话:1811125380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调查表、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六、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提醒:1、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拖欠物业费、供暖费、水电气费、土地出让金等欠费情况,请买受人在报名竞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欠费情况,拍卖成交后自行处理相关欠费;2、标的物存在搭建,拍卖成交后若相关行政部门作出罚款、依法强制拆除的决定,此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辅拍公司不承担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7月0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07月3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红原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红原县支行,账号:6228404137248111067)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监督电话:0837-266203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811125380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2024年06月13日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7月15日10时至2024年07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7/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481.606530a7w0ySGE户名:红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如参与竞买人(或者公司)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在2024年07月08日前向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7月0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6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和上传的评估报告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07月3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红原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红原县支行,账号:6228404137248111067)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关于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相关事项,不在本院处理范围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税费和相关欠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837-266203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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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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