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17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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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金沟河镇金河华庭小区6号楼2单元502室住宅房 <结束>

资产编号:7000182

12.7607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4-16
起始日期
78.0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63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76078万元
  • 单价:0.1635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塔城地区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3-04-16
  • 结束日期:2023-04-17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金沟河镇金河华庭小区
  • 评估价:13.432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8.0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
    单元名:2单元
    居室数:502室
    小区:磊位于沙湾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本院受理执行的被
    装修配置:电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被执行人班磊位于沙湾市金沟河镇金河华庭小区6号楼2单元502室住宅房(面积:78.05平方米)一套

瑕疵告知:一、该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本院不保证买受人在竞买后是否能办理房产手续;二、该房产欠缴物业费(物业费每年519元,自2020年1月起至今)、取暖费(取暖费每年1823.53元,自2019年10月起至今),上述费用以物业公司、热力公司实际欠缴费用信息为准

三、该房产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欠缴信息尚不明确

瑕疵告知:一、该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本院不保证买受人在竞买后是否能办理房产手续;二、该房产欠缴物业费(物业费每年519元,自2020年1月起至今)、取暖费(取暖费每年1823.53元,自2019年10月起至今),上述费用以物业公司、热力公司实际欠缴费用信息为准

三、该房产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欠缴信息尚不明确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工作人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向不动产等管理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人民法院: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马学文联系电话:13999749997特此公告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竞买须知本院受理执行的被执行人班磊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将于2023年4月16日10时起至2023年4月17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班磊位于沙湾市金沟河镇金河华庭小区6号楼2单元502室一套住宅房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四、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法院确认,并通知法院,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否则,若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七、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八、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相关情况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拍卖余款

十、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一、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

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二、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三、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

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未及时告知变更的,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六、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缴纳费用;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可能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十七、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过户、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十八、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十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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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金沟河镇金河华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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