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19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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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 <结束>

资产编号:7003118

28990.396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19-02-28
起始日期
3890平方米
建筑面积
7.452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28990.396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8990.3966万元
  • 单价:7.4525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工程
  • 起始日期:2019-02-28
  • 结束日期:2019-03-01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 评估价:28990.396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89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车位:做停车位)。3、办
    查封情况:查封;2、有抵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拍前两日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201室
    小区:向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现金
    转让方: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数:4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权利来源《民事裁定书》、《决定书》权证情况土地使用权证:桐土国用(2010)第0012244号、桐土国用(2010)第0012245号

拍品所有人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品现状土地性质桐土国用(2010)第0012244号为科研用地、桐土国用(2010)第0012245号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桐土国用(2010)第0012244号:50年(终止日期:2059年11月12日)桐土国用(2010)第0012245号:商业40年(终止日期:2049年11月12日);住宅70年(终止日期:2079年11月12日)在建工程情况基本结顶,以现场为准瑕疵说明1、本项目部分问题解决涉及破产债权人的配合(如解除抵押、网签、预告登记等),需要一定时间协调,甚至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可能,相应的时间风险,竞买人应作充分评估

2、本项目在建工程停工多年,前期开发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资料不完备,施工许可证过期等开发建设瑕疵,又因开发公司破产,存在开发主体需变更等问题

主体变更的后续开发,会涉及施工许可、销售许可、税务相关问题、消防验收、规划调整、配电设施设备、物业用房等问题,需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竞买人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在投资竞拍价格上有理性判断

3、本项目设计、监理、电梯供应商、防火门供应商等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管理人未全额认定或仅认定为普通债权,买受人在后续项目推进时需要相关人员配合的,应自行与其沟通协商

4、本次拍卖包括部分债权,后续因主体变更等原因存在不能收回的可能,债权无法收回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权利限制情况1、有查封;2、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民事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1、土地使用权位于桐庐县城滨江区块学圣路东侧,土地证号为桐土国用(2010)第0012244号,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面积3890平方米地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年11月12日;土地证号桐土国用(2010)第0012245号,土地用途为商住,面积8045平方米地块,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9年11月12日,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9年11月12日

2、在建工程位于桐庐县滨江区块学圣路东侧1号地块的“揽景园”项目,共为4幢楼,已结顶

其中1#楼(位于A区块科研用地上)用途为办公用房,底层为商铺;2#楼、3#楼(位于B区块商住用地上)用途为住宅,底层有6间商铺;4#楼为物业用房

项目配有地下层,面积约为8071.5平方米(面积具体以实测为准,地下层可用做停车位)

3、办公用品按照账面固定资产明细,中置公司固定资产尚有空调一台及若干办公用品,目前均存放在管理人办公室,账面折旧后净值为630.50元,外观、性能以现场实物为准

4、部分债权该部分债权为中置公司向桐庐县散装水泥办公室缴纳的64,841.70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存于中国银行桐庐支行保证金账户的565,663.42元现金

上述资产将按照移交时的资产现状交付,对于资产现状及瑕疵需由竞买人自行调查,对目前已经发现的资产瑕疵说明如下:一、关于评估价及起拍价的说明鉴于本项目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两年内向51户消费型购房债权人交付房屋,且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故本次拍卖起拍价已从评估价中对上述51套房屋评估价值(分摊总价)予以扣除

起拍价=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公司评估价-51套消费型购房债权人房屋评估价(分摊总价)+办公设备账面余值+部分债权金额二、关于过户及续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瑕疵1、本项目部分问题解决涉及破产债权人的配合(如解除抵押、网签、预告登记等),需要一定时间协调,甚至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可能,相应的时间风险,竞买人应作充分评估

2、本项目在建工程停工多年,前期开发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资料不完备,施工许可证过期等开发建设瑕疵,又因开发公司破产,存在开发主体需变更等问题

主体变更的后续开发,会涉及施工许可、销售许可、税务相关问题、消防验收、规划调整、配电设施设备、物业用房等问题,需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竞买人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在投资竞拍价格上有理性判断

3、本项目设计、监理、电梯供应商、防火门供应商等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管理人未全额认定或仅认定为普通债权,买受人在后续项目推进时需要相关人员配合的,应自行与其沟通协商

4、本次拍卖包括部分债权,后续因主体变更等原因存在不能收回的可能,债权无法收回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关于本项目房屋销售情况截至2017年1月16日,中置公司2#、3#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10份

根据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所有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均予以解除

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属于《破产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补充方案》中所确定消费型购房户的共51户,对该部分房屋,买受人有续建完成并交付的义务,该部分房屋的评估价(分摊总价)不包含在起拍价中

本项目拍卖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向人民法院报告

但有少数债权人对部分房屋的处置尚有争议(共计51套,详见清单二),因此在本次拍卖中,管理人保留对该部分房屋的回购权,即买受人在成功竞拍后两年内不得销售“清单二”所列房屋,如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提出回购全部或部分房屋要求的,买受人应将房屋无条件返还给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定方,管理人按《评估报告》及“清单二”房屋对应的分摊总价向买受人支付房屋价款(不计任何溢价或降价因素、不计利息)

四、续建要求买受人应在成功竞拍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启动复工程序,并在成功竞拍后2年内履行交房义务

若逾期交房应向此类债权人,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五、本次拍卖以标的物的现状交付,桐庐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所有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瑕疵等的担保责任

六、本次拍卖资产中,在建工程的相关资料按现状移交

七、土地、房产等资产过户时及续建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在建工程位于桐庐县滨江区块学圣路东侧1号地块的“揽景园”项目,共为4幢楼,已结顶

其中1#楼(位于A区块科研用地上)用途为办公用房,底层为商铺;2#楼、3#楼(位于B区块商住用地上)用途为住宅,底层有6间商铺;4#楼为物业用房

项目配有地下层,面积约为8071.5平方米(面积具体以实测为准,地下层可用做停车位)

3、办公用品按照账面固定资产明细,中置公司固定资产尚有空调一台及若干办公用品,目前均存放在管理人办公室,账面折旧后净值为630.50元,外观、性能以现场实物为准

4、部分债权该部分债权为中置公司向桐庐县散装水泥办公室缴纳的64,841.70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存于中国银行桐庐支行保证金账户的565,663.42元现金

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起拍价:289,903,966元;保证金:3,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起拍价=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评估价-51套消费型购房债权人房屋评估价(分摊总价)+办公设备账面余值+部分债权金额二、竞买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原则上应为拥有房产开发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询问与续建有关的其他要求

竞买成功后,因开发主体的资质或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无法续建或进行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违约金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应与受托人一同到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拍卖方式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起拍价:289,903,966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或整数倍),价高者得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拍前两日(即2019年2月26日10时止)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

五、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3,000万元资金作为保证金冻结,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19年3月31日10时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账号:301069860018800010146;开户行:交通银行杭州桐庐迎春街支行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用于清偿破产债权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桐庐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权证变更及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于停工时间较长,遇政策、标准等更改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办理过程中应缴纳或补缴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税、费、规划、环保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税务、发改、规划、环保、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八、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管理人已通知了中置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及其他事项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即2019年2月25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与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2月2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并报法院备案后方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方式:方律师(18057156808);何律师(15868109765)

管理人联系地址:桐庐县春江景苑龙祥园7幢1单元201室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19年1月21日拍卖须知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桐庐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8日10时至2019年3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桐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7398554.courtTabs.1.SU61R5&user_,户名:桐庐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制订,参与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原则上应为拥有房产开发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询问与续建有关的其他要求

竞买成功后,因开发主体的资质或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无法续建或进行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违约金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审核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应与受托人一同到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买受人有下列必须履行的附随义务1、买受人应确保按照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标准,向符合《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和变价补充方案》确定的消费型购房债权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证(共计51户,详见清单一)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月内与此类债权人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必要手续

重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除出卖人主体、项目建设依据、交付期限、产权证交付时间、前期物业管理可做相应调整外,房屋价格、面积、房号、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仍遵照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向前述债权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证系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买受人不得向相关债权人收取额外费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由相关债权人承担的除外)

买受人应在成功竞拍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启动复工程序,并在成功竞拍后2年内履行交房义务

若逾期交房,应向此类债权人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本项目拍卖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向人民法院报告

但有少数债权人对部分房屋的处置尚有争议或尚在诉讼中(共计51套,详见清单二),因此在本次拍卖中,管理人保留对该部分房屋的回购权,即买受人在成功竞拍后两年内不得销售“清单二”所列房屋,如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提出回购全部或部分房屋要求的,买受人应将房屋无条件返还给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定方,管理人按《评估报告》及“清单二”房屋对应的分摊总价向买受人支付房屋价款(不计任何溢价或降价因素、不计利息)

3、买受人应保障部分债权人的选择权(共计23户,涉及房款本金为人民币15,473,459.00元,详见清单三),即选择购买2、3号楼房屋或归还房款本金

若此类债权人能在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与买受人达成新的购房合意的,其在清单三中对应的房款本金视为已支付的购房款,可在合同房款中扣除;若此类债权人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购房或拍卖成交后满3个月仍未能与买受人达成新的购房合意的,买受人自收到债权人申请后15日内全额退还相应的房款本金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2月22日前向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并报法院备案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账号:301069860018800010146;开户行:交通银行杭州桐庐迎春街支行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详见《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拍卖标的物瑕疵说明》及附件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3月31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账号:301069860018800010146;开户行:交通银行杭州桐庐迎春街支行),并在付清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后三天内(凭付款凭证和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处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应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债权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权证变更及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于停工时间较长,遇政策、标准等更改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有关税、费、规划、环保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税务、发改、规划、环保、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在移交时的拆卸、装运所需人员、车辆、安全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应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参加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或桐庐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桐庐县人民法院0571-5859298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方律师(18057156808);何律师(15868109765)管理人联系地址:桐庐县春江景苑龙祥园7幢1单元201室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浙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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