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21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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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陇南市扶贫办办公楼整体公开租赁 <结束>

资产编号:7012955

43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7-1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43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3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陇南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4-07-17
  • 结束日期:2024-07-30
  •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
  • 评估价:43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租人装修和经营过程
    空置情况:闲置
    建筑类别:办公楼
    小区:将受到政府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
    环境:市中心
    开发商: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WL2024ZZ324项目名称原陇南市扶贫办办公楼整体租赁项目项目编号--产权子类型房产挂牌起始日期2024-07-17挂牌截止日期2024-07-3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项目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名称房屋建筑面积(㎡)挂牌总价租期保证金(元)租赁现状备注原陇南市扶贫办办公楼24354350000.0015年100000.00水电齐全,房屋闲置第一年至第十年30万元/年

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35万元/年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承诺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特别告知1.由于租赁标的6楼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市中心支公司办公区域仍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需同意6楼在2025年1月1日交付

2.现场踏勘以实际物业为准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线下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线下支付承租方资格条件1.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由出租方交割承租方确定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公告期: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30日17:00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人取得参与租赁资格

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未承租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3.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转由出租方处置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如承租人不能按本次租赁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人不再取得承租权不再续租,原承租人在不破坏房屋主体装修的前提下,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10天内对可移动的设备及物品自行搬运,逾期不进行搬离的,归出租人所有

7.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其它费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

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

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等待签文件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30日17:00止报名手续1.主体资料: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租赁保证金按对应标的交纳,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未承租者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①在网络报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报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照《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白经理咨询电话19219391196咨询时间公告期内:09:0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陇南市武都区建设北路公航旅大楼4楼技术支持--其他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微信公众号:GSCQ456附件信息: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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