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土地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龙川县高速公路西出口至县城沿江路A2-2-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1622执410号之一标的所有人广东育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标的现状国有土地权属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龙府国用(出)第0002738号】用途规划住宅、商住用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住宅:61.3年、商业:31.3年面积11697.4㎡评估价格56147520元登记日期2015/7/24查封情况本院轮候查封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川县支行租赁情况在法院张贴《限期搬迁通知书》后,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承担风险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办理过户时依发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需与拍卖公告中地址一致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买受人须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相关(各区分局)办理垫付税费业务
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河源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受托方在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书面告知其他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开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4)如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2、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如有租赁合同存在,竞买人与租赁人(或使用人)纠纷应自行依法解决,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公告龙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4日10时至2024年8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龙川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龙川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位于河源市龙川县高速公路西出口至县城沿江路A2-2-1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号:龙府国用(出)第0002738号】,建筑面积:11697.4m²
评估价:56147520元,起拍价:35934412.8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及其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上述一切税、费的承担主体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原权利人应当负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8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川新城支行,账号:955883200600027213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762-666018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62-6660186拍卖咨询电话:15220493349;1842023622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龙川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拍卖须知龙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4日10时至2024年8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龙川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龙川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河源市龙川县高速公路西出口至县城沿江路A2-2-1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号:龙府国用(出)第0002738号】,建筑面积:11697.4m²
评估价:56147520元,起拍价:35934412.8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及其倍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龙川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川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8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8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8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4年8月12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龙川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龙川新城支行,账号:955883200600027213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上述一切税、费的承担主体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原权利人应当负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62-666018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15220493349;18420236229;法院咨询电话:0762-666018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龙川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