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21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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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AZ58K7捷豹SAJAA06M小型轿车一辆(不含车牌) <结束>

资产编号:7017742

6.9339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03
起始日期
2024-08-0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9.905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9339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本溪市
  • 用途:机动车
  • 起始日期:2024-08-03
  • 结束日期:2024-08-04
  • 地址:辽宁本溪市
  • 评估价:9.905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钥匙:营运钥匙有外观具体
    查封情况:查封被桓仁满族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7月18日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品牌:捷豹
    拍卖原因:涉案
    环境:车场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情
    配套情况:车场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辽AZ58K7捷豹SAJAA06M小型轿车一辆(不含车牌)标的物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辽0522执353号标的物权证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标的物所有人朱汉博标的物现状使用性质非营运钥匙有外观具体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

详情参见评估报告书,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所在地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停车场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有无优先竞买人无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情况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6月4日车辆登记日期2015年10月21日核定客载5人品牌车型捷豹VIN码SAJAA06M9FPU79922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车身颜色白发动机号015052070004204PT燃料种类汽油机动车状态查封标的物评估价99056元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拍卖公告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8月3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4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辽AZ58K7捷豹SAJAA06M小型轿车一辆(不含车牌)(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99056元,起拍价:69339.20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截止勘察日表显里程:46232公里,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特别提示:1、标的物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书及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

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车辆现状的认可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办理,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当地车管所及竞买人落户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限牌规定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非本地户籍的竞买人请自行向本地车管所及过户地的车管所,咨询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3、标的物成交后涉及转移登记(过户)情况及税费金额,请竞买人到当地相关部门仔细核实,谨慎参与竞买

因未对标的物进行详细查验、了解车辆现状及相关手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登记(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过户手续,并凭相关税费凭据原件至本院进行申请垫付费用结算

逾期不缴纳、不申请或因标的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过户)等原因无法缴纳,不予办理退税费手续

4、如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滞纳金等)、补办证件等情形,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动产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存在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标的因长期停止使用而没有保养,可能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上述动产在买受人竞得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搬离、运输动产的有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其已对动产的相应情况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有关风险

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悔拍并要求本院退回已缴纳的购买款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法律规定相应资质的主体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8月2日(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并预约看样的时间(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联系方式:1864246060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涉案房屋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

相关标的具体信息详见以附件形式上传的评估报告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仅以标的物现状进行

法院、线下辅助机构对标的物所作的描述是依据标的物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和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数据和信息,仅供参考

2、法院、网络拍卖平台及线下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的数量、质量、功能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

3、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标的物现存的和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转移登记(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5、在转移登记(过户)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过户的,待上述情况解除后办理

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转移登记(过户)、不能取得车辆登记证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6、拍卖标的的现状以交接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违章、罚款、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

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资产权属转移等相关法律责任

7、成交后标的物移交时质量、规格型号等相关信息与《评估报告书》及网站上传信息描述不相符时,则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不符,不影响资产拍卖成交价格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存在权属证书不全、查封担保抵押纠纷和移交、办证过户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法院、线下辅助机构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

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如需办理过户的,买受人需于签收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之日起15日内完成涉案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买受人在办理涉案车辆转移登记过程中垫付了因本次司法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垫付款项之日起5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及核税清单,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九、如符合优先购买权人的条件,请于2024年7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申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1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仁县支行;账号:92100801001934890000001468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辽0522执353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18642460601承办法官电话:18641468522朱法官监督电话:024-43669955/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竞买须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3日10时至2024年8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会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会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8月1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

(户名: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仁县支行;账号:92100801001934890000001468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辽0522执353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18642460601承办法官电话:18641468522朱法官监督电话:024-43669955/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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