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22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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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持有的西安西郡置业有限公司72%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7041014

50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6-13
起始日期
2024-06-1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1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0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西安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4-06-13
  • 结束日期:2024-06-14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西郡置业有限公司
  • 评估价:7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流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法院网店客服电话:0514-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辅助工作者,负责该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股权相关信息咨询的时间与方式:朱先生16605144109,0514-82991174(该人员系法院委托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者,负责该拍品的咨询),当次竞价开始5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6月13日10时起至2024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7月2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起拍价:第一次拍卖起拍价503万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403万元

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或其整倍数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前述第二条中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的买受人为委托人而非受托人

因未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致人民法院不能在开拍前录入委托信息的,或者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委托不成立,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写好委托书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并写好委托书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方可视为委托成功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朱先生16605144109,0514-82991174(该人员系法院委托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者,负责该拍品的咨询),当次竞价开始5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于开拍前10日内向法院提出特别申请,并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网络拍卖现阶段不需要支付佣金

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各种欠费、欠税、户籍情况不明

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逾期申请因理由充分等原因被法院接受者除外),该款项将不再从成交款中退还,上述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改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5日前书面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出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须参加竞买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说明:无

本标的物网络司法拍卖已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情况说明:均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成交价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扬州邗江支行,账号:9558831108002824658)注:本院不接受线下交保,竞买人须从淘宝网支付保证金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4-8798304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受托咨询及看样:可拨打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9629877或登录“快拍嘉”网络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看样

法院网店客服电话:0514-8299117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228号

二、本次拍/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承诺负责腾房并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所有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或法院委托的辅助拍卖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本院有权依法进行追责

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四、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参加网上竞买,并应于竞价开始3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参加竞买或者不提交有效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变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或者变卖无人应买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请竞买人在拍/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对拍/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10日内缴纳(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行扬州邗江支行,账号:9558831108002824658),标的物过户后一定期限内交付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继续承担弥补责任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和执行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法院案件执行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4-8798304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受托咨询及看样:可拨打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9629877或登录“快拍嘉”网络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看样

网店客服电话:0514-8299117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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