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23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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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崇武镇靖江村崇武半月湾度假村商业中心(E块) <结束>

资产编号:7059972

1025.50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23
起始日期
8943.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14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25.507万元
  • 单价:0.1147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泉州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08-23
  • 结束日期:2024-08-24
  •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靖江村崇武镇半月湾度假村
  • 评估价:1465.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943.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不详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崇武半月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物状况特别提示:1.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6、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因土地闲置等原因被征收相关费用、改变用途、调整规划以及被收回等情况,买受人须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上述情况,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本院无关

特别提示:1.竞买人参与竞买时须符合财产所在地的不动产限购政策,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竞买人须在报名参与竞买前在相关机关查验购买资格,取得购买资格核验通过的证明,并在拍得财产后及时向法院提交购买资质证明材料

如果不符合不动产限购政策仍然参与竞买,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2.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产权变更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3.本次拍卖的财产如存在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情况,上述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金额及明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相关机关及财产所在地了解

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上述欠费的情况,拍得财产后须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交纳

4.本次拍卖不组织预展,拍卖公告中展示的拍卖标的物的照片、视频等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5.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因土地闲置等原因被征收相关费用、改变用途、调整规划以及被收回等情况,买受人须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上述情况,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本院无关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北京国信司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4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标的物咨询电话:010-89082621、010-89082530预展时间:暂不组织预展,可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号:020005933805827227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开户名:(2022)京04执恢214号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孙法官010-89082530、010-8902861监督电话:12368联系地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3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3日10时至2024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9,户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9月8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孙法官010-89082530举报监督电话:12368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靖江村崇武镇半月湾度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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