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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位于西宁市城西区滨河南路218号3号楼1121室,面积为624.84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房产证号为宁房权证西(公)字第32010007798(1-1)号
总层数为15层,拍卖标的位于第12层
';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公告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在淘宝购物网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位于西宁市城西区滨河南路218号3号楼1121室房产,建筑面积为624.84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宁房权证西(公)字第32010007798(1-1)号,评估价值为8,435,300.00元二、拍卖价格起拍价:4,50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0元
三、咨询与看样自即日起至拍卖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可与管理人联系看样
(管理人联系方式:0971-6360525,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力盟尚都5号楼2单元2196室)四、拍卖延时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无出价的,则流拍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自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相关资产转移依法应缴纳的税款、费用按法律、法规及政策等规定承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未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七、保证金及余款支付竞拍前竞买人应按网络拍卖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系统将自动冻结该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充抵价款,剩余款项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青海银行黄河路支行,账号:1002201000209436)
因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也可通过支付宝银行专用款项功能缴纳保证金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按要求支付余款的,自逾期次日起构成悔拍;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成交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特别提醒1.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2.本标的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
3.竞买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4.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评估报告,竞买人可通过拨打管理人咨询电话询问
5.因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可能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
举报监督电话:0971-4119517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拍卖须知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在淘宝购物网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循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位于城西区滨河南路218号3号楼1121室房产
产权证号:宁房权证西(公)字第32010007798(1-1)号,产权登记面积为624.84平方米,结构为钢混结构
总层数为15层,本标的房产位于第12层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权属证书及其他权利义务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的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和本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管理人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隐性的缺陷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持交款凭证、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资料等到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力盟尚都5号楼2单元2196室),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按要求支付余款的,自逾期的次日起构成悔拍;买受人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由管理人予以没收,计入债务人财产
同时,管理人有权报告法院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管理人有权向悔拍的买受人追索
十二、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自行办理交接及过户登记手续,财产过户涉及的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财产过户涉及重新测绘等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上述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或义务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71-411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