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3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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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德仓光电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芜湖市经开区凤鸣湖北路西侧、华山路北侧工业园区厂房、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机器设备、附属物一批 <结束>

资产编号:7128140

15022.174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6-30
起始日期
4924.22平方米
建筑面积
3.050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20864.130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022.1745万元
  • 单价:3.0507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芜湖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06-30
  • 结束日期:2024-07-01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 评估价:20864.130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924.2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年龄装修情况详见拍
    车位:、停车位砖铺路面、
    钥匙:过户钥匙经营情况权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燃料类型:电动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娱乐健身:篮球场
    开发商:拍卖公告)过户情况裁定过
    配套情况:车位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附属物主要设施:门卫室、车棚、电动伸缩门、篮球场、羽毛球场、道路硬化、地砖、围墙评估总价188.8728万元

2、附属物(厂区增补乔木、钢构楼梯、停车位砖铺路面、人行道砖铺路面、增补道路硬化、原道路硬化),司法评估价值494.4831万元;3、附属物-1(宿舍花坛砖铺路面),司法评估价值4.3618万元;4、配套设备(包括1-一期供电工程,2二期供电工程,3消防柴油发电机,4消防泵、水池工程,5美的中央热水器空气能设备,6监控设备工程,7网络系统工程,8柜式空调,9立式空调),司法评估价值459.6505万元;5、芜湖市经开区凤鸣湖北路西侧、华山路北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编证编号:皖(2016)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146238-0146243号),工业用地,性质:出让,证载宗地面积:64446.17㎡,司法评估价值:3022.5254万元

上述具体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情况以实地看样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同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一、1号、2号厂房内目前存放有被执行人及案外人设备设施尚未搬离,本次拍卖不包含厂房内生产设备设施,生产设备设施后续再行处置

待厂房内前述设备处理清空后将厂房交付买受人二、3号、4号厂房及宿舍租赁、租金支付情况(因厂房租赁较多,具体租赁情况详见附表

如对租赁情况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或至本院调阅相关材料

)备注:租金在租期内一次性已缴清的不得要求承租人搬离,且无租金可收取;已收取租金部分以及被其他法院扣留提取部分无租金可收取;部分租赁合同到期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处理;如有意向竞买人,须先行咨询本院,租赁及租金支付情况最终由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依法协调处理

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先由买受人负责垫付,待过户后携带票据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过户税费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入园企业行业及经营范围等政策需自行咨询当地园区管委会

现起拍价:15022.1745万元,保证金:1500万元,增价幅度:50000元,评估价:20864.1307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当天下午四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

所涉及的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应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日当天下午四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上成交一个月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账号:62326363001175329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553-2611059(李法官)看房电话:17729990420(鲁先生)监督电话:0553-2212198(监察室)联系地址:芜湖市文化路46号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24年6月13日附表:拍卖须知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芜湖德仓光电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芜湖市经开区凤鸣湖北路西侧、华山路北侧工业园区厂房、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配套机器设备及附属物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2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在网上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账号:6232636300117532910),余款由买受人账户支付,并在网上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地址:芜湖市文化路4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所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含滞纳金)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53—2212198法院咨询电话:0553—26110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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