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三门峡吉元农林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湖滨区工业园区厂房土地及机器设备标的所有人三门峡吉元农林有限公司确定参考价方式议价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所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请竞买人实地看样!';竞买公告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三门峡湖滨区工业园区吉元农林有限公司园区厂房土地及机器设备拍卖公告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5日10时至2024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三门峡吉元农林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湖滨区工业园区厂房土地及机器设备第一部分为房屋构筑物,共28项,共计44924.7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宿舍楼、锅炉房、综合大厅、各类车间及仓库等,建筑结构分混合结构和钢结构
分别为综合宿舍楼(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14号)、浴池(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11号)、中纤板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12号)、综合大厅(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10号)、备件库(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0号)、配电室(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791号)、砂光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305号)、文化室(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4号)、锅炉房(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8号)、刨花板主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799号)、油炉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7号)、筛选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797号)、配电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13号)、2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9号)、1#号综合楼(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303号)、1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6号)
其中中纤维板车间,设备拆除,钢架部分毁损,剩余混合部分实测面积为307.5㎡;备件库,2012年进行改造为GMP化妆品车间;砂光车间,设备拆除,钢架部分漏雨严重;锅炉房,2012年将一层改造为两层
4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6号)、9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5号)、包材库(三房权证字第1301003147号)、仓库(三房权证字第1301003145号)、检测中心(三房权证字第1301003059号)、服务中心(三房权证字第1301003146号)
其中9号车间,2012年进行改造,主体部分原为一层,后改造为2层
3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5号)、5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8号)、6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4号)、7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3号)、8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7号)、制胶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14803号)
其中5号车间2012年及2013年进行GMP改造,7号车间2012年及2013年进行GMP改造,制胶车间2012年改造增加一层,2013年对室内进行装饰
其中:中纤板车间钢结构部分已经毁损,剩余混合结构部分尚可使用;砂光车间室内设备已经拆除,房屋钢结构部分
第二部分为吉元农林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的建筑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1819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三国用字(2012)第034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地,终止日期为2057年11月7日
四至:东临三洛公路,南临侯家沟进村路,西临侯家沟,北临交口村
第三部分为机器设备机器设备为年产8万吨刨花板生产线及附属设备,主要分备料工段、干燥分选工段、调施胶工段和成型工段等
生产线2011年7月正式投产,主要设备生产厂家为信阳木工机械公司
2013年长期停产至今,设备未及时维护,均已报废无法使用
评估价(议价):7000万元,起拍价:5600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28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5393759770(河南一合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需要预约看样,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5393759770(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予回复)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开口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2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永兴街支行,账号:411207010140041201000038)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393759770(河南一合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院监督电话:0398-296742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7月25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永兴街支行,账号:411207010140041201000038),并在尾款缴纳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15393759770(河南一合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