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01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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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纳雍县城东片区香蜜欧城2栋4单元1层1号商业用房 <结束>

资产编号:7144258

61.48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30
起始日期
65.4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939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7.8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1.481万元
  • 单价:0.9394万元/平米
  • 区域:贵州省 毕节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8-30
  • 结束日期:2024-08-31
  •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香蜜欧城
  • 评估价:87.8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5.4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且据实勘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标的物现
    租赁情况:租赁中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4单元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拍品名
    楼栋总数:2栋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司法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贵州纳雍县城东片区香蜜欧城2栋4单元1层1号商业用房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黔(2018)纳雍县不动产权第0000406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用途、类型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情况现租赁中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贵州纳雍县城东片区香蜜欧城2栋4单元1层1号

标的物现租赁中,承租人现经营“柴火战斗鸡”

本次拍卖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及承租人标的物建筑面积65.45㎡,套内面积59.97㎡,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3年7月5日特别提醒:(1)据标的物所在物管公司介绍,标的物物业管理费仅交至2024年4月24日(物业收费标准:1.8元/㎡/月),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欠费的情形,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成交后所涉欠缴的水、电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及标的实勘人员了解到:标的物与相邻的香蜜欧城2栋3单元1层8号已打通一并出租

租期自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7年4月24日止,两处房屋年租金共计50000元,其余租赁详情见《评估报告》中“商铺租赁合同”

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3)标的物与相邻的2栋3单元1层8号已打通连接,重新隔断进行了装饰装修,且据实勘人员现场查勘发现:标的物后面有部分为自行搭建,法院不负责自行搭建部分的移交,本次拍卖不考虑后期恢复原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均按现状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拆除自行搭建部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拍卖房屋腾空、交付时间由个案情况决定(如拍卖房屋内有老人、儿童、危重病人、生活无法自理以及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等情况),可能需要较长时间,请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充分考虑上述风险,谨慎参加竞买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拍卖公告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30日10时至2024年8月3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用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建筑面积65.45㎡,套内面积59.97㎡,权证号为黔(2018)纳雍县不动产权第0000406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3年7月5日

目前使用状况:租赁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完整、仔细阅读淘宝网的司法拍卖相关指南及本院发布的本拍品相关《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司法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特别提醒:1、据标的物所在物管公司介绍,标的物物业管理费仅交至2024年4月24日(物业收费标准:1.8元/㎡/月),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欠费的情形,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成交后所涉欠缴的水、电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及标的实勘人员了解到:标的物与相邻的香蜜欧城2栋3单元1层8号已打通一并出租

租期自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7年4月24日止(已续签),两处房屋年租金共计50000元,其余租赁详情见《评估报告》中“商铺租赁合同”

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3、标的物与相邻的2栋3单元1层8号已打通连接,重新隔断进行了装饰装修,且据实勘人员现场查勘发现:标的物后面有部分为自行搭建,法院不负责自行搭建部分的移交,本次拍卖不考虑后期恢复原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均按现状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拆除自行搭建部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部分及维护房屋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不包括动产及其他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取得本案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后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评估价:878300元,起拍价:614810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事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于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安排

预约看样请关注“重庆汇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亦可至电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人工预约:023-6723532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无人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司法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三)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六)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个工作日前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支付尾款时提请买受人添加备注“案号+竞买人姓名+标的物”,具体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265247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具体操作流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于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提供或发布的标的物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咨询电话: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23-6723532515736025107本院监督电话:023-65589277本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24年7月30日竞买须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30日10时至2024年8月3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用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对贵州纳雍县城东片区香蜜欧城2栋4单元1层1号商业用房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七、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指定法院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265247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在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带相关手续(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含物管欠费、水电气欠费等)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3-67235325、15736025107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5589277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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