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0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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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371弄10号店铺1-2层 <结束>

资产编号:7150663

313.047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19
起始日期
170.41平方米
建筑面积
1.83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59.01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13.0473万元
  • 单价:1.837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松江区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8-19
  • 结束日期:2024-08-20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371弄
  • 评估价:559.01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70.4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三日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41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兰陵县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房屋坐落:松江区谷阳北路(原翔峰路)371弄10号店铺1-2层建筑面积:170.41房屋用途:店铺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03年总层数:4房地产权证号:松2010008179本房产存在租赁,租赁日期为2018年1月18日至2028年1月17日,租金半年一付,成交后2025年1月18日起后续租金归买受人所有

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三日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本房产存在租赁,租赁日期为2018年1月18日至2028年1月17日,租金每年九万元,半年一付,成交后2025年1月18日起后续租金归买受人所有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如有房屋结构以及现有使用情况与发证时规划设计及用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各自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相关费用自理

涉及房屋清退困难,被执行人及其他占用人拒不腾退的,经人民法院强制清退,仍不能交付的,买受人风险自负;因房屋清退致使迟延交付,损失及房屋清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七、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八、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标的物名称

户名:兰陵县人民法院账号:20651668632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陵东城支行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举报监督电话:0539-5537033执行法官电话:18553918639(潘法官)拍卖辅助机构:山东舜泰助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275591537400-053123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兰陵县人民法院2024年08月01日兰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8月19日10时至2024年0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松江区环城路694号店铺1-2层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关于该房产的配套、通水、通电情况,竞买者应向该房屋的建筑部门及物业部门进行核实,如该房屋存在配套瑕疵,买受人应自行承受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齐全部拍卖款,尾款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齐全部拍卖款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兰陵县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陵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陵东城支行;账号:206516686322)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或委托拍辅机构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执行法官电话:18553918639(潘法官)拍卖辅助机构:山东舜泰助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275591537400-053123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539-5537033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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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371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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