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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上海裕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之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2588号6、7层加建办公楼(无产权证),建筑面积1813.10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序号地址部位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房屋用途竣工日期所在层数1凯旋路2588号6、7层加建1813.10框架2012年6层及7层';上海裕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9日15时至2024年1月10日15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裕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4.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调查拍卖标的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5.拍卖标的房产系无证建筑,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经向标的房产所在区的规划等职能部门咨询,该房产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如需办证需缴纳大额土地出让金
且,是否能办理产权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及风险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规划等职能部门详细询问房产证办理的可行性,谨慎参拍!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办理房地产产权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缴大额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应向所涉规划等职能部门及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本次拍卖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本次拍卖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9.本次拍卖范围仅限于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2588号6、7层加建办公楼,室内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拍卖标的: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2588号6、7层加建办公楼(无产权证),建筑面积1813.10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起拍价:1,553.608万元;保证金:97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2024年1月5日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请致电13585763451(方律师-管理人),总机:021-63872000,联系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本次拍卖标的由竞买人自行联系上门看样,管理人不安排统一看样
如需上门看样的,可提前联系管理人安排时间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竞买人的资格如有其他限制的,请遵照本公告其他特别条款的规定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办理房地产产权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缴大额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应向所涉规划等职能部门及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特别提示:本拍卖标的存在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及时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裕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70200122000140323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13楼1301室,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200021)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买受人在接到管理人的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房屋现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2.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管理人及法院不负责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十一、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房产系无证建筑,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拍卖标的房产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以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答复为准,可能需要补缴纳大额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管理人及法院对拍卖标的不负责办理产权证,竞买人如需办理产权证的,需自行办理并承担不能办理的法律后果
2、竞买人如不能办理拍卖标的的房屋产权证的,不得据此要求退还保证金及拍卖款
3、管理人及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及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5、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权属现状和房屋现状进行
特别提醒:如拍卖标的原有建筑物存有违章或改建的,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手续时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恢复原样的,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费用与责任
如因此造自行承担6、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7、本次拍卖以标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登记所载建筑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房屋需要拆除或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8、由于上海裕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存在财务资料确实、报税记录不全、税务信息异常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风险和后果
9、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如因政策法规限制,拍卖标的不能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10、本次拍卖标的现有第三方占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清场事宜,并承担所有的相关费用,管理人和法院不负责对其进行清场
如需咨询管理人,请致电13585763451(方律师-管理人),总机:021-6387200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如涉及注册账号、身份验证,竞拍参与方式等问题,请咨询淘宝技术客服:400-822-2870
上海裕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日期:2024年1月2日上海裕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9日15时至2024年1月10日15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裕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权利人拥有的上海裕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2588号6、7层加建办公楼(无产权证),建筑面积1813.10平方米,按现状拍卖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土地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构筑物的实际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拍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
如买受人不符合相关政策导致不能产权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
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管理人和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本次拍卖未成交,已缴纳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重新进行拍卖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标的房产所在区的规划等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
管理人和法院不做转让产权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不能产权登记的任何法律责任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拍卖款及相关费用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不得参加之后的拍卖十、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产权登记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煤等公共事业、维修基金以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房地产权属产权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和法院不作产权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产权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本次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021-63872000/13585763451(方律师)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上海三中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裕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日期: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