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01 22:48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破)天津市嘉熹公司非居住房地产和天津汇江亨通公司非居住在建房地产

(破)天津市嘉熹公司非居住房地产和天津汇江亨通公司非居住在建房地产 <结束>

资产编号:7153253

4838.016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16
起始日期
1642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94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449.25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838.0161万元
  • 单价:0.2946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宁河区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08-16
  • 结束日期:2024-08-17
  •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区芦台镇光明路
  • 评估价:9449.25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642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室内装修未进行,已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轮候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咨询登记时间:2024年8月1日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范围:港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居住房地产坐落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东段北侧,范围:港湾大厦及换热站,建筑面积:16421.99平方米房屋及分摊的土地面积(12661平方米)

港湾大厦总层数14层,其中地下一层,地上13层12层和13层房产的所有权归第三方,不在本次拍卖处置范围内

港湾大厦主体结构完成,1层前厅为敞开,后厅隔断房间,2—11层均为隔断房间

1—2层层高约4.3米,3—11层层高约3.5米

室内装修未进行,已完成水电消防管道、通风管道等预留配合施工,开关、灯具及通风设施设备均未安装,预留电梯井

窗户已安装大厦外檐为石材和部分玻璃幕墙,石材已有部分脱落

权利状态:标的物处于轮候查封状态,设有权利抵押经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分院出具的《港湾大厦结构安全性鉴定》(CABRTJ—TJJD—2024—0016)鉴定结论显示,“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规定,港湾大厦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su级”

(鉴定报告详情参见附件)换热站部分规划建筑面积1350.28平方米,钢混结构

局部二层,单层为敞开式布局,二层部分为单间隔断主体结构完成,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未进行,装修包括部分门框和窗框

局部为小区换热站占用面积154.56平方米,本次拍卖面积为扣除小区换热站占用面积后的建筑面积为1195.72平方米

经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分院出具的《会议厅(换热站)结构安全性鉴定》(CABRTJ—TJJD—2024—0017)鉴定结论显示,“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规定,会议厅(换热站)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su级”

(鉴定报告详情参见附件)天津汇江亨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非居住在建房地产

坐落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东段北侧;范围:规划建筑面积3803.21平方米在建房屋及6298.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权属:房地证字第121051000209

产权人天津汇江亨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是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已自我清算完毕

在建房屋地上二层,主体结构完成(不包括室内外墙体保温及屋面保温),室内外装修未进行

天津汇江亨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本次拍卖中一并处置

经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分院出具的《康体中心结构安全性鉴定》(CABRTJ—TJJD—2024—0018)鉴定结论显示,“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规定,康体中心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su级”

(鉴定报告详情参见附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拍卖

管理人有关标的物的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任何担保和承诺

关于标的物实物状况及一切相关文件由竞买人自行核实确认,并承担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

';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16日10时至2024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以下简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活动的处置单位: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机构: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坐落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东段北侧,范围:港湾大厦及换热站,建筑面积:16421.99平方米房屋及分摊的土地面积

标的二:天津汇江亨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非居住在建房地产

坐落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东段北侧;范围:规划建筑面积3803.21平方米在建房屋及6298.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述标的一和标的二整体拍卖(二)起拍价格及竞买保证金起拍价格:48380161元;竞买保证金:260万元整;加价幅度: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三)关于标的物的说明:1、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居住房地产,土地面积12661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

房屋建筑面积16421.99平方米1.1港湾大厦共14层,其中地下一层,地上13层

12层和13层房产的所有权归第三方,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买受人成交后,涉及12层和13层产权人相关权益,由买受人负责处置接洽

1.2换热站规划建筑面积1350.28平方米,其中小区换热站占用面积154.56平方米,本次拍卖面积为扣除小区换热站占用面积后的建筑面积为1195.72平方米

2、天津汇江亨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非居住在建房地产

土地面积:6298.3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产权人天津汇江亨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是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已自我清算完毕

规划在建房屋建筑面积3803.21平方米,共2层,钢混结构,房屋设计用途:非居住

现已完成主体结构(不包括室内外墙体保温及屋面保温)三、竞买人资格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在“阿里拍卖”的报名资料必须与标的物权属转移或者使用权变更时的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竞买主体为企业的,则须按“阿里拍卖”系统提示,注册企业账户并参与竞买)

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与权属转移时的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导致过户不能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责任

四、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规则确定买受人

一人参与竞拍,拍卖活动合法有效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为止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咨询登记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5日2、展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5日(统一组织)3、展示相关要求:2024年8月13日16时前意向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办理预约看样的登记手续后,统一集中看样

六、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支付1.本次拍卖活动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竞价前“阿里拍卖”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260万元整(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的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买受人向“阿里拍卖”支付完软件服务费后转入管理人账户(软件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收取方式等由买受人自行咨询核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等值抵扣成交价款

3、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余款(总成交价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款项)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账号:8111401012800970667提醒:因债务人财产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余款的,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5、拍卖结束后,未竞买成功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税费及其它费用承担一切手续所涉及的税金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八、特别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

管理人按照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及标的物评估报告所列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管理人不作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所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本标的物房地产实际面积如出现误差,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产权证时确认为准,管理人对已收取的拍卖成交款项概不作多退少补

3、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可予以协助

本标的物因解除查封或其他限制措施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或不明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15822201015法院监督电话:022—27525901“阿里拍卖”技术咨询:400-822-2870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16日10时至2024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以下简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活动的处置单位: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具有法律效力二、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和研究《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完全理解并在上述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按期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

所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为完全认可并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规则确定买受人

一人参与竞拍,拍卖活动合法有效

四、竞买人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按照规定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保证在竞买期间,其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质等文件合法、真实、有效

(二)竞买人在“阿里拍卖”的报名资料必须与标的物权属转移或者使用权变更时的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竞买主体为企业的,则须按“阿里拍卖”系统提示,注册企业账户并参与竞买)

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与权属转移时的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导致过户不能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阿里拍卖”将自动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

因“阿里拍卖”在竞买成功后自动生成的成交确认书无法更改,故竞买人(特别是企业)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的,使用的账户必须为授权企业的“阿里拍卖”企业账户,使用委托代理人个人账户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至少在拍卖会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授权内容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以备查验

竞买成功后1日内,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竞买成功的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无

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标的展示(一)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提供的图片可能存在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

所有竞买人(含未以任何形式咨询管理人、未亲临标的展示现场、放弃核实权利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认可实物现状和《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自愿承担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管理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二)标的展示要求:2024年8月13日16时前意向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办理预约看样的登记手续后,统一集中看样

未在咨询登记时间内联系管理人、未办理预约登记手续,未在集中展示时间实地踏勘造成看样不能的,一切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人不接受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语音、图片、文字)的看样委托,不提供任何代竞买人查看标的的服务

(四)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至管理人办公处查阅标的物的评估报告原本

七、竞买保证金(一)意向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阿里拍卖”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手续请按“阿里拍卖”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首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须按系统提示报名,签署拍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竞买须知等)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至“阿里拍卖”系统,系统会自动冻结竞买人的保证金

竞买人向管理人提交签字或者盖章的拍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竞买须知等)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6时前

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买不能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且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转入管理人账户(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收取方式等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咨询),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等值抵扣成交价款

(三)拍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阿里拍卖”系统将于拍卖活动结束后72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关于保证金解冻及到账情况,未成交竞买人自行咨询“阿里拍卖”),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四)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60万元整(贰佰陆拾万元整)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有意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请提前到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业务,以免出现保证金或成交款因当天网银限额而无法支付的情况

八、竞买人参拍前须确保在“阿里拍卖”上注册资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务必妥善保管好在“阿里拍卖”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凡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并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本次竞价过程中,由“阿里拍卖”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技术问题

若出现上述情形且给各合格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管理人对各合格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九、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起拍价格和成交价格均不包括标的物交割、权属转移或使用权变更时所发生的一切税、费、金;阿里网络服务使用费由买受人自行与“阿里拍卖”核实结算)

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阿里拍卖”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电子应价系统自该价格时点自动延长竞价时间至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十一、成交价款的支付(一)拍卖成交后,《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在“阿里拍卖”网上自动生成

买受人应在1日内在《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上签字盖章拍卖成交后一切手续的办理,管理人仅对应买受人竞买账户信息所示的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买受人登记的资料信息不准确或不一致,造成标的物无法移交、提取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余款(总成交价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款项)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账号:8111401012800970667(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余款的(视作悔拍),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可予以协助

本标的物因解除查封或其他限制措施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税费及其它费用承担一切手续所涉及的税金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买受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其自愿支付并最终承担所有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买受人所承担的所有税、费、金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或者向管理人主张返还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管理人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本《竞买须知》与《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22201015法院监督电话:022—27525901“阿里拍卖”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天津市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区芦台镇光明路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