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0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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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394号恒丰楼2层7-11号 <结束>

资产编号:7169016

228.624万元
用途
98.28%
折扣率
2024-07-18
起始日期
541.3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22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85.7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28.624万元
  • 单价:0.4223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金华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07-18
  • 结束日期:2024-07-19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394号
  • 评估价:285.7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8.28%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41.3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以移交时的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有抵押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
    限购和资质:限购情况无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金华市开发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座位数:22日坐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2号]标的名称金华市开发
    楼栋总数:一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税费及其他费用负担1、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2、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如有其他历史欠税(费)、土地出让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金华市开发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394号恒丰楼2层7-11号的公告金华市开发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8日10时至2024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金华市开发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详情》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394号恒丰楼2层7-1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00248774号,建筑面积为541.35㎡,用途为商住综合;产权情况详见温国正评字[2024]第2772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2,857,800.00元,起拍价:2,286,240.00元,保证金:45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特别说明:1.法院拍卖裁定文书送达之日视为已完成交接手续

2.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可自行前往物业管理处咨询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15868098682)

4.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如有其他历史欠税(费)、土地出让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5.因拍卖标的存在查封情况,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6.标的物上不存在租赁,但存在已到期承租人尚未腾空情形,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腾空,管理人可予以协助

7.实际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三、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4年7月12日,有意者请直接发送短信至“15868098682”预约看样(短信内容:姓名+联系方式),看样当日不接受报名,请提前一天报名

具体看样时间,看样当日电话通知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1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承担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7月26日前付清,余款可直接在淘宝平台中缴纳或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金华市开发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号:15706012010390000016】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司法网拍平台的软件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悔拍后不支付软件服务费而产生诉讼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予负责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经管理人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金衢路875号一幢2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6809868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金华市开发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拍卖须知金华市开发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8日10时至2024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金华市开发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394号恒丰楼2层7-1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00248774号,建筑面积为541.35㎡,用途为商住综合;产权情况详见温国正评字[2024]第2772号评估报告

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出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1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7月26日前付清拍卖余款,余款可直接在淘宝平台中缴纳或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金华市开发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号:15706012010390000016】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经管理人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金衢路875号一幢2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司法网拍平台的软件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悔拍后不支付软件服务费而产生诉讼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予负责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6809868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金华市开发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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