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05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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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海壕街四合院西院4号楼2-6层商业用房 <结束>

资产编号:7175033

810.63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30
起始日期
1467.1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52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10.631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10.6316万元
  • 单价:0.5525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汉中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8-30
  • 结束日期:2024-08-31
  •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海壕街四合院
  • 评估价:810.631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67.1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0年装修情况有装修
    钥匙:咨询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汉中市南
    看样时间:看样,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
    电梯:无电梯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陕西天龙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海壕街四合院西院4号楼2-6层商业用房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陕0703执1007号不动产权证号镇巴县房权证泾洋镇字第03568号土地产权证/拍品所有人周XX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20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规划用途商业是否腾空否过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咨询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于陕西省汉中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467.18平方米建成年份2000年装修情况有装修房屋楼层2-6层房屋朝向买受人须实地确认周边配套周边配套较完善其他介绍临海壕路,无电梯,一层至二层由侧面楼梯通达,三层至六层由楼内楼梯通达,通达性一般,楼层便利度一般,维护状况一般

标的物估值评估价8106316元费用总价标的物办证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拍卖前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之日起产生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不动产权证号:镇巴县房权证泾洋镇字第03568号)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瑕疵说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交付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评估价:8106316元,起拍价:8106316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拍卖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本次拍卖活动法院授权机构“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186327075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如需预约现场看样,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186327075作为看样登记

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法院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但法院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

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916-551236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负担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无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郑支行,账号:9558852606000004888,联行号:102799260062)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可向如下拍卖机构咨询

1.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131863270752.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0916-5519322(樊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916-5512360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30日10时至2024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916/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余款)于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郑支行,账号:9558852606000004888,联行号:102799260062),并到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该拍卖标的物上设定的他项权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注:因法院解除查封手续,以及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设立他项权等情形,故此,会因办理他项权登报注销手续等原因,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周期的延长

拍卖成交前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之日后产生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6-55123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可向如下拍卖机构咨询1、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131863270752、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0916-5519322(樊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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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海壕街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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