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下角秧脚坳的地下室停车场和商场第三层(包括房屋所有权及第三层商场应分摊的土地在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权证情况拍卖依据《裁定书》《决定书》产权证号C0196993,2749819标的所有人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现状建筑面积惠州市下角秧脚坳地下室停车场2284.92㎡惠州市下角秧脚坳第三层商场2560.16㎡评估价8285800元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查封抵押有抵押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卖收据标的物介绍税费承担方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等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20日10时至2024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的情况(一)拍卖价格起拍价:2,715,090.94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拍卖标的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下角秧脚坳地下室停车场、第三层商场(包括房屋所有权及第三层商场应分摊的土地在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惠府国用(1993)第13020200036号))序号拍卖资产建筑面积(㎡)产权证号不动产单元号(房屋编号)评估价值1惠州市下角秧脚坳地下室停车场2284.92C019699300034576000012031300元2惠州市下角秧脚坳第三层商场2560.16274981900075433000016254500元(三)特别说明及提示1.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括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内容,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增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等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相应拍卖物过户税、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
3.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管理人未掌握拍卖标的物所对应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切信息,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股权的价值和各项风险进行充分考量评估
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或法律责任后不得向管理人或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5.拍卖标的物已知的属性已经公示,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包括应充分考虑解除抵押所需时间对拍卖标的物过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如果因拍卖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过户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管理人未掌握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物品或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合同、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等),管理人无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物物品或资料的义务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有意者请与淘小拍13923774214联系如遇电话不通,可编辑短信咨询问题
看样时间定于8.16日下午2点,有意者请短信报名三、竞价方式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1、截至公告发出之日前无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2、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及原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执行
五、保证金及成交款项交纳1、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按阿里拍卖系统提示报名以及一次性在线缴纳保证金,竞价前网拍系统将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向平台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具体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收费规则等信息,服务费缴纳期限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前的为准)
同时,买受人还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拍卖尾款(拍卖成交价减去已缴纳的保证金金额)汇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账号:15000101951502)支付尾款时须在备注中注明“第三层商场及地下停车场尾款”
3、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是指管理人指定账户已收到全部保证金及拍卖成交尾款,下同)后,买受人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管理人提供协助,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者逾期支付拍卖尾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可以对拍卖标的重新拍卖,并有权依法追究悔拍者的其他责任(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
重新拍卖时,该悔拍的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拍卖成交、移交与过户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按照上述第五条第2款规定将剩余尾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含当日,指管理人账户收到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时起),视为管理人已将拍卖标的按照现状移交予买受人,买受人自行进场,管理人不负责清场交付,请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前自行到现场了解拍卖标的现状
自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所有权由买受人享有,毁损、灭失的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亦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第1个工作日)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等原件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4、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到相关主管部门了解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七、风险提示1、拍卖标的存在抵押,买受方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才可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拍卖标的现存在有相关司法查封,管理人可协助向相关法院提交解封申请,拍卖成交时该等查封可能尚未全部解除且无法确定相关法院解封的具体时间,管理人对法院解封时间不作担保
基于此,抵押登记注销以及查封解除将可能会导致拍卖标的的过户时间延迟
2、拍卖标的特殊情况说明: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有意者可自行实地看样,并充分考虑拍卖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参与竞价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所有瑕疵以及接受本拍卖公告、须知等规则及要求,法院、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管理人对拍卖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拍卖标的面积差异、拍卖标的瑕疵、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与登记状况之间的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若有违法、违章搭建等问题,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义务等)以及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负担相关费用等)
若因拍卖标的内部部分结构或与相邻不动产部分结构变动,包括但不限于隔墙打通、重新分割使用、占用公共面积等,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均由买受人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等
5、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已公示,将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准等情形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向拍卖标的所在的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税费的欠缴情况、其他须注意事项进行咨询,以及对实物现状进行核实,充分核实和评估因此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因此导致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管理人、发拍机构均不承担无法办理过户以及补缴各类税费的风险和责任,买受人亦不得因此而主张拍卖无效及其他赔偿
6、特别提醒:竞买人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竞买人须在参加竞买前自行核实
如不具备本次购买资格参与本次竞拍并成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回,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包括由此导致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7、由于拍卖标的情况复杂,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第一条特别说明及风险提示的有关内容,且务必在参加竞买前详细了解核实有关拍卖标的过户规定,谨慎参拍和竞价
八、其他事项1、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2、由于拍卖标的情况复杂,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全部内容,且务必在参加竞买前详细了解核实有关拍卖标的过户规定,谨慎参拍和竞价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予以咨询3、联系方式如下管理人联系人蔡律师:186-2032-9272拍卖详情咨询淘小拍:139-2377-4214(报名看样请发送短信:名字+身份信息+标的名称)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惠州商贸开发公司名下的下角秧脚坳地下室停车场、第三层商场(包括房屋所有权及第三层商场应分摊的土地在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和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以上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建筑物的面积等信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如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如有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全过程
六、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七、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因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本次拍卖标的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收和其他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账号:15000101951502)支付尾款时须在备注中注明“商场第三层及地下停车场拍卖尾款”
十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四、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登记或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决定或者债权人会议决议或者管理人决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竞买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及送达地址准确,以便于拍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
上述联系方式视为竞买人指定的联系方式,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竞买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竞买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审理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须知与拍卖公告、信息采集表等文件均为本次拍卖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予以咨询管理人联系人蔡律师,186-2032-9272标的咨询:淘小拍:139-2377-4214(报名看样请发送短信:姓名+身份信息+标的名称)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惠州市商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