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06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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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13号(一期9#中试车间)的一宗房产 <结束>

资产编号:7184079

238.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7-29
起始日期
839.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83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0.2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38.16万元
  • 单价:0.2836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宜昌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07-29
  • 结束日期:2024-07-30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公交站)
  • 评估价:340.2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39.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房产装修情况为平屋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电话:网拍辅助机构-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情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13号(一期9#中试车间)的一宗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不动产证书号:宜市房权证西陵区(开)字第0445620号拍品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抵押租赁情况有租赁有抵押建筑/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建筑总面积:839.90平方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所在区域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完备,综合基础设施条件较完善

服务设施:公共配套设施一般,生活便利度良好权利限制情况1、已查封;2、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建筑面积为839.9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65年6月22日,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宗房产装修情况为平屋顶,细砂石外墙,塑钢窗,玻璃平推大门1层:顶棚部分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并安装有吊灯,部分刷黑色乳胶漆,部分为扣板吊顶,内墙粉刷白色乳胶漆,地面铺设地砖

2、3层:顶棚安装扣板吊顶,内墙粉刷白色乳胶漆,地面铺设地砖

4层:顶棚部分安装扣板吊顶,部分刷白色乳胶漆,内墙粉刷白色乳胶漆,地面铺设地砖

现正常使用中评估价340.22万元,起拍价238.16万元,保证金25万元,加价幅度0.5元

二、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拍;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与评估报告对应)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等)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5日(公告发出后的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长江广场支行,帐号:62326376001034213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武汉国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号为武汉国佳(2024)估字第FC20241100318号

标的物详情咨询及看样电话:网拍辅助机构-湖北中友拍卖有限公司丁经理:15997670688

法院监督电话:0717-6341307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60号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2024年6月25日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7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13号(一期9#中试车间)的一宗房产,该房建于2015年,混合结构,所在楼层1-4/4层,不动产证书号为宜市房权证西陵区(开)字第04456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宜市国用(2015)第61204号

建筑面积为839.9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65年6月22日,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

(2)实物状况见图片

(3)租赁使用情况:有租赁

(4)标的物抵押情况:有抵押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与评估报告对应)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详细咨询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按网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昌长江广场支行,帐号:6232637600103421302),并在2024年8月7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6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7-63413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及看样电话:网拍辅助机构-湖北中友拍卖有限公司丁经理:15997670688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2024年6月25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公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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