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0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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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电子秤 <结束>

资产编号:7189907

0.003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21
起始日期
2024-08-2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3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延庆区
  • 用途:其他
  • 起始日期:2024-08-21
  • 结束日期:2024-08-22
  •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天佑路
  • 评估价:0.00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钥匙:取得钥匙的房产,其
    查封情况:查封需要一定时
    看样时间:看样相关事宜请提前电话咨询)。自2024年8月6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延庆区康庄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延庆法院
    品牌:长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拍品所有人赵某某拍品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蓝色电子秤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所有人赵某某拍品现状数量1存放地点延庆法院执行局提供的文件1、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法院无法提供购买时的发票,无法保证其能否正常使用以及其他隐形瑕疵,参与竞拍即认可其所有瑕疵,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该财产成交后可邮寄(到付,且本院不承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可自取

郑重声明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京东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京东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康诚智拍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看样范围限已扣押回本院物品及拍卖前本院已取得钥匙的房产,其余财产看样相关事宜请提前电话咨询)

自2024年8月6日9时起至2024年8月2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400-185199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交通扣分、罚款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29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119执1634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8312215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优先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如需贷款,可咨询如下机构: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联系人:葛经理,15011550117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联系人:刘经理010-68151383,13520597838咨询电话(财产处置相关问题):010-61115280沈法官咨询电话(案件办理相关问题):010-61115233吴法官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监督电话:010-61115408联系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天佑路7号)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竞买须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现就本院组织的有关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活动的相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本次拍卖(变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本次拍卖(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

本院对拍卖(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五、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剩余价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或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六、拍卖(变卖)成交后,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法院解除标的物的查封需要一定时间,拍卖(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本次拍卖(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变卖)开始前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本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拍卖(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01061115408监督电话: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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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天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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