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标的名称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所有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为1000000810008)及煤矿财产(详见评估报告)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晋09执13号采矿权证1000000810008标的所有人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18年4月16日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存货包括机修配件、工具、化学化验用品、办公用品、原煤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及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100项,机器设备共计180项,车辆共计14项,电子产品共计62项,井巷工程共计51项,具体信息见评估报告
采矿权采矿权人: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矿山名称: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期限:叁拾年,自2008年1月10日至2038年1月10日,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20.00万吨/年,矿区面积:11.5304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1045m至725m标高
巡大公路使用权2016年8月1日,河曲县交通局于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签订了《巡大线K0-K6+500段公路改造工程协议书》,约定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对上述路段公路出资进行改造,并获得其使用权15年,期限2006年10月至2021年10月
土地使用权河曲县人民政府依据晋政地字20106号文件精神,将集体农用地28510平方米(林地)、集体未利用地72898平方米,共计101408平方米转为建设用第并办理了征收手续,用于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工业广场等附属设施项目用地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954973277元税费情况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因本次权属变更而产生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其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资金的利息由买受人承担),完成产权过户后凭相应的缴纳税费凭证至法院申报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所有的采矿权及煤矿财产的公告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25日10时至2017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所有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为1000000810008)及煤矿财产(详见评估报告)评估价:1954973277元,起拍价:1368481294元,保证金:1亿4千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特别提示:整体拍卖,现状交付
二、竞买人条件:需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法律或当地政策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竞买人要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经相关主管部门许可进行煤炭开采及销售的企业法人资格
采矿权竞买人还应具备采矿权过户、变更、生产的相关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请务必到国土资源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保局、工商登记等主管部门进行查询确认,必须符合本采矿权的持有及煤炭生产、销售所需的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环保要求等条件
对采矿权的购买和变更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买受人将自行承担竟买采矿权后无法变更、无法延续、无法过户、无法开采、无法销售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10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因拍卖的煤矿长期停产,煤矿尚有87名留守工作人员负责煤矿财产看护、井下排水等工作,因留守人员长期在煤矿工作,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应接收全部留守工作人员,并依法妥善安置,此为拍卖附加条件
七、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本院出具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因本次权属变更而产生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其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资金的利息由买受人承担),完成产权过户后凭相应的缴纳税费凭证至法院申报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查询,与拍卖人无关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9月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转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户名: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案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忻州市分行账号:9140040100013969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标的物瑕疵:因欠缴采矿权价款及可能欠缴其他相关税费,如竞买人竞买,须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确认欠缴采矿权价款及其他可能欠缴税费的具体数额,在竞买后须自行承担相关欠缴采矿权价款及税费(含拍卖前、后应当由原所有权人、买受人交纳的所有税款及费用,包括因政策性原因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出让金差额或土地使用租金、规费及欠缴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和标的自身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欠交或补交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及支付),否则采矿权无法办理延续手续,可能影响到采矿权的过户、使用;如竞买人竞买需自行了解该采矿权人是否存在非法转让、违法出租、非法承包、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非法开采、未通过年度检查等问题
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并向相关部门、被执行人进行全面调查,未看样、未向相关部门及被执行人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所有瑕疵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详见评估报告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934151324(刘女士)13934001124(刘女士)法院监督电话:0350-302640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信息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6月20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25日10时至2018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所有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为1000000810008)及煤矿财产(详见评估报告)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竞买人条件:需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法律或当地政策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竞买人要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经相关主管部门许可进行煤炭开采及销售的企业法人资格
采矿权竞买人还应具备采矿权过户、变更、生产的相关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请务必到国土资源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保局、工商登记等主管部门进行查询确认,必须符合本采矿权的持有及煤炭生产、销售所需的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环保要求等条件
对采矿权的购买和变更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买受人将自行承担竟买采矿权后无法变更、无法延续、无法过户、无法开采、无法销售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亿4千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6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案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忻州市分行账号:914004010001396936行号:403171000085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50-303288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0-3026402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934151324(刘女士)13934001124(刘女士)0351-77317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