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1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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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中兴路东侧健康街南侧唐城四期9#楼27号商业房 <结束>

资产编号:7236303

363.1830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15
起始日期
1087.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33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18.832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3.18303万元
  • 单价:0.3339万元/平米
  • 区域:宁夏 银川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9-15
  • 结束日期:2024-09-16
  •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中兴街东侧健康路南侧
  • 评估价:518.832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87.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外的装修、家具、家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赁有钥匙/限购情况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租赁
    看样时间:看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8时
    限购和资质:不限购
    产权所属:按份共有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产权年限:('', '043')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市区
    开发商:拍卖提供文件1、《执行裁
    配套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情况表标的名称灵武市中兴路东侧健康街南侧唐城四期9#楼27号商业房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标的所有权人李**、李**(按份共有)房屋权益状况所有权证号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m2规划情况灵武市房权证市区字第00038777号1-3/31087.7商业服务土地权益状况使用权证号地号地类用途分摊使用权面积m2//商服用地362.57使用权总面积m2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出让2043-9-30标的实物状况实物状况描述:灵武市中兴路东侧健康街南侧唐城四期9#楼27号房商业房(该标的房屋室内室外的装修、家具、家电、设备、货物、装饰物品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四至为:东至何二拉面馆,南至唐城营业房,西至景荣商行,北至停车场

一、土地实物状况的描述:该标的为灵武市中兴路东侧健康街南侧唐城四期9#楼27号房所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所占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为分摊用地,标的所分摊国有建设用地四至无法确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期限:终止日期为2043年09月30日

标的所在宗地地势平坦,宗地红线外“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暖、通信、通气),宗地红线内“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暖、通信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二、实物装修状况:标的入户门为玻璃双开门,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为艺术造型墙面;包间地面铺地瓷砖,墙面为造型墙面;室内一至三层上下连通,配套一部电梯及步行楼梯

该标的现经营为“黑桃A音乐会所”,维护保养状况较好他项权利状况他项权证号/抵押权人/其他权利状况查封情况/租赁有钥匙/限购情况不限购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易税费承担情况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暖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采暖费、物业费等欠费,房屋交付前的上述欠费由被执行人或实际承租人承担,房屋交付之后上述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因被执行人或实际承租人拒不缴纳房屋交付前的上述欠费而造成买受人无法办理水、电、天然气、采暖、物业等过户手续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总层数:3层;所在层:1-3层;建筑面积:1087.7平方米

评估价:5188329元(具体情况见评估报告)第一次拍卖保留价(起拍价)3631830.3元

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

*备注:1、该标的有租赁,租赁期限自2021年7月7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

2、该标的房屋室内室外的装修、家具、家电、设备、货物、装饰物品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3、此次拍卖标的所提供的照片为现使用人未搬离时的照片,将与实际交付时房屋状况有差距,仅供买受人参考,房屋以实物交付现状为准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灵武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2024年9月10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和看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8时止接受现场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8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院已委托宁夏辰易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8时止24小时线上预约看样,请搜索微信小程序“宁夏辰易拍卖有限公司”登记即可!)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八、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采暖费、物业费等欠费,房屋交付前的上述欠费由被执行人或实际承租人承担,房屋交付之后上述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因被执行人或实际承租人拒不缴纳房屋交付前的上述欠费而造成买受人无法办理水、电、天然气、采暖、物业等过户手续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20万元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27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武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农场分理处,账号:6228401207110963664,开户联行号:10387103210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十二、因司法程序、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执行法官电话:18100955122柏法官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24小时线上预约看样,请搜索微信小程序“宁夏辰易拍卖有限公司”登记即可!灵武市人民法院2024年8月9日拍卖须知灵武市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灵武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灵武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2024年9月10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9月27日18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武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农场分理处,账号:6228401207110963664,开户银联号:103871032109),并在2024年10月10日18时前(凭身份证、缴款凭证)到灵武市人民法院(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据

十、请谨慎参拍

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和全部费用等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暖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采暖费、物业费等欠费,房屋交付前的上述欠费由被执行人或实际承租人承担,房屋交付之后上述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因被执行人或实际承租人拒不缴纳房屋交付前的上述欠费而造成买受人无法办理水、电、天然气、采暖、物业等过户手续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拍卖平台公示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1810095512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灵武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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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中兴街东侧健康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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