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2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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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翠屏区北通道1号地块3层 <结束>

资产编号:7247280

276.94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20
起始日期
1712.3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61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763.189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76.9488万元
  • 单价:0.1617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宜宾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8-20
  • 结束日期:2024-08-21
  •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 评估价:763.189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712.3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闲置
    看样时间: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单元名:3单元
    小区:州区吉祥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权人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评估总价:7631899元;起拍价:2769488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倍数)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视为竞买人已知晓并符合参拍条件,因不符合参拍条件而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具体数量、面积、质量、产权、范围、边界、大小、瑕疵等以现状为准,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因客观原因导致毁损或灭失,且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修建年份已久,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设施的质量受自然损耗及缺乏正常的维护保养的影响,存在安全隐患,买受人购买后应自行采取修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标的物原所有权人及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人所展示图片、描述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责任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5、税、费承担方式:标的物存在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委托人(出卖人)与买受人所应缴纳的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一切税、费(含出卖人收取成交价款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存在的物业服务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税、费政策标准,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6、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物的瑕疵和风险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所有瑕疵、风险

7、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委托人、拍卖人对房屋和建筑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公证委托书原件或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等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及咨询电话:15775936457、400-0159899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在竞买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价规则: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拍卖竞价程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出价且达到起拍价即可成交

五、竞买保证金、成交手续:1、竞买人应于竞拍前在淘宝网或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或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买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若有问题,可咨询淘宝网拍卖客服热线:400-822-2870),竞买人在对竞拍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定金定金可冲抵成交价款

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尾款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支付

拍卖成交价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清溪路支行,账号:951154013000023186)

买受人也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7日内将标的物拍卖服务费:标的物成交价的4%支付到以下账户:(户名:能拍法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号:41019400040053515)

特别提示:该拍卖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价之内,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4、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能拍法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吉祥苑1栋3单元2号)办理以下手续: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六、过户税、费:税、费承担方式:标的物存在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委托人(出卖人)与买受人所应缴纳的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一切税、费(含出卖人收取成交价款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存在的物业服务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税、费政策标准,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七、相关权利及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拍卖人或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和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申请,经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审查通过后输入淘宝拍卖平台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不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及优先购买权,并敬请关注、监督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合格竞买人须充分知晓本次标的物拍卖所发布的《竞买须知》,并以此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九、特别说明: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联系方式:看样预约及咨询电话:15775936457,400-0159899

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吉祥苑一栋三单元二号办公室能拍法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竞买须知受托人:能拍法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将于2024年08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0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spm=a219w.7474998.sfhead2014.2.57547006s1hsRq,户名:能拍法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就下述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竞买人:一、各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认真、仔细阅读,详尽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翠屏区北通道1号地块3层

评估总价:7631899元;起拍价:2769488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倍数)

四、标的物概况:拍卖标的物使用现状:部分出租给罗礼伦(有合同,租期截止2025年06月04日),其余部分面积闲置

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程序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为止,最后出价即为拍卖成交价

六、参与本次拍卖需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

拍卖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万元以上)支付竞买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本次拍卖因标的物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格也相对较高,因此竞买人参与拍卖、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并提前3-5个工作日交纳竞买保证金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zc-helpcenter.php?path=zc-hc-right-content7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作为成交价款定金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拍卖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标的物成交价的4%另行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服务费

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建筑物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人对房屋、土地面积及相关实物数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争议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成交价格及拍卖服务费

十、拍卖尾款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支付

拍卖成交价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清溪路支行,账号:951154013000023186)

买受人也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7日内将标的物拍卖服务费:标的物成交价的4%支付到以下账户:(户名:能拍法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号:41019400040053515)

特别提示:该拍卖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价之内,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能拍法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吉祥苑一栋三单元二号办公室)办理以下手续: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涉及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的税、费,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标的物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服务、排污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四、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本《竞买须知》的规定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或未按《缴款通知书》或本须知约定期限、约定方式支付各项款项的,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付款的,拍卖人有权组织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服务费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足的,拍卖人将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十五、标的物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拍卖人可以立即中止或者终结标的物拍卖、转让活动:(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争议情形时;(2)标的物转让申请提交拍卖人后,未实际在拍卖人处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标的物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妨碍正常交易行为的;(4)交易双方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因纠纷争讼,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十六、拍卖人在竞价前发布的补充须知或与竞买人达成的《竞买协议》与本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竞买须知由能拍法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看样预约及标的物咨询电话:15775936457、400-0159899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能拍法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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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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