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详情拍品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天格东湖湾A区1#楼3单元1-1、2-1室整体拍卖(详见评估明细表)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辽(2019)大洼区不动产权第0000439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市场化商品房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797.87平方米租赁情况有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抵押权利限制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天格东湖湾A区1#楼3单元1-1、2-1室整体拍卖(详见评估明细表)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特别提醒:该房屋有租赁情况,租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该房屋与相邻房屋打通为一体,购买前需联系辅拍机构或去往现场查看,购买后需区分与案外人房产界限,如要分割需自行修筑墙体,联系电话:15242079662)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马法官,0427-2907630;辽宁来拍:杨15242079662';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0日10时至2024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427/07),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天格东湖湾A区1#楼3单元1-1、2-1室,【权证编号:辽(2019)大洼区不动产权第0000439号,用地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建筑面积:797.87平方米
特别提醒:该房屋有租赁情况,租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该房屋与相邻房屋打通为一体,购买前需联系辅拍机构或去往现场查看,购买后需区分与案外人房产界限,如需分割需自行修筑墙体,联系电话:15242079662)评估价:6,591,496.00元,起拍价:4,614,047.20元,保证金:470,000.00元,增价幅度:23,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1)本公告中拍卖标的物面积依据的是不动产及相关管理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
如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等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本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测面积相符
本次拍卖标的物是以不动产权证或相关登记资料上记载的为准,如不动产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数据为准
如有误差,买受人不得另行主张权利(2)标的物拍卖范围及价格仅包括等级面积房地产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与拍卖对象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无证建筑、土地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的,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交付后存在设险,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4)如涉及标的物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特别提示:购买人个人及家庭应符合当地当前房屋限购政策,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7月3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大洼支行,账号:21050173030800000283,行号:10523210001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27-2907630,马法官辽宁来拍:15242079662,杨女士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竞买须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20日10时至2024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427/07),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支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支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示:购买人个人及家庭应符合当地当前房屋限购政策,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7月31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大洼支行,账号21050173030800000283,行号:105232100011),并在2024年8月5日15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镇湖滨路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30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427-2907630辽宁来拍咨询电话:1524207966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