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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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拍卖】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使用权 <结束>

资产编号:7253736

360.56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08
起始日期
2024-09-09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0.56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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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0.56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镇江市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4-09-08
  • 结束日期:2024-09-09
  • 地址:江苏镇江市丹徒区长风路十里长山
  • 评估价:360.56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流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损坏、面积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本次拍卖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7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转让方: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起拍价:360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权利来源破产清算拍品所有人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1、《(2022)苏1112破11号》民事裁定书2、《(2022)苏1112破11号之一》决定书3、《镇恒评报字(2024)第006号》评估报告拍品介绍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镇恒评报字(2024)第006号》),评估总价:3605640元

具体情况如下:1.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共计165项(详见评估报告《镇恒评报字(2024)第006号》——生物性资产评估明细表中序号1571-1735),评估价值为3533690元

2.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共计14项(详见评估报告《镇恒评报字(2024)第006号》——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明细表中序号15-22、24-27、99、106),评估价值为1007300元

公摊价值为71950元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360564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18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6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方式:15106108281)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及重大说明:(一)生物性资产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的实际状况以管理人和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交付日当天的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对生物性资产的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存活等情况不作担保

管理人按照现状交付,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亦不得主张悔拍,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使用权(区域0)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贯穿于整个十里长山公司,区域10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公摊价值为71950元

买受人仅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处置管理人按照现状交付,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买受人不得以不享有所有权、无法处置等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亦不得主张悔拍,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1.本次拍卖标的物较为特殊,竞买人必须提前与属地村委会(黄文斌:13906101114)了解情况,经村委会同意后,方能参与拍卖

未经同意参与拍卖的,管理人有权终止本次拍卖,且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管理人及法院无关

2.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须将拍卖标的物处置方案报属地街道和村委会审核,方案经书面同意后,管理人按照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标的物

(四)实物交付1.本次拍卖提供的文字说明、图片、视频及评估报告等材料中,涉及标的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以交付日当天的现状进行交付,对标的物外观、数量、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饰装修损坏、面积差异、设备缺失、无法使用、报废等情况不作担保

3.买受人依据管理人的通知办理交付手续,拒绝交付或逾期交付的,视为管理人已于通知之日完成了交付,全部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请意向竞买人参拍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拍品所在位置:镇江市丹徒区长风路十里长山公司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的破产财产公告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8日10时至2024年9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依法处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除生物性资产有林权证外,其他无产权证,是否可办理权属登记/变更证书的,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办理产权登记/变更的任何承诺

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的评估报告,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镇恒评报字(2024)第006号》),评估总价:3605640元

具体情况如下:1.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共计165项(详见评估报告《镇恒评报字(2024)第006号》——生物性资产评估明细表中序号1571-1735),评估价值为3533690元

2.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共计14项(详见评估报告《镇恒评报字(2024)第006号》——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明细表中序号15-22、24-27、99、106),评估价值为1007300元

公摊价值为71950元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360564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18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6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方式:15106108281)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及重大说明:(一)生物性资产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的实际状况以管理人和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交付日当天的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对生物性资产的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存活等情况不作担保

管理人按照现状交付,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亦不得主张悔拍,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使用权(区域0)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贯穿于整个十里长山公司,区域10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公摊价值为71950元

买受人仅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处置管理人按照现状交付,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买受人不得以不享有所有权、无法处置等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亦不得主张悔拍,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1.本次拍卖标的物较为特殊,竞买人必须提前与属地村委会(黄文斌:13906101114)了解情况,经村委会同意后,方能参与拍卖

未经同意参与拍卖的,管理人有权终止本次拍卖,且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管理人及法院无关

2.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须将拍卖标的物处置方案报属地街道和村委会审核,方案经书面同意后,管理人按照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标的物

(四)实物交付1.本次拍卖提供的文字说明、图片、视频及评估报告等材料中,涉及标的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以交付日当天的现状进行交付,对标的物外观、数量、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饰装修损坏、面积差异、设备缺失、无法使用、报废等情况不作担保

3.买受人依据管理人的通知办理交付手续,拒绝交付或逾期交付的,视为管理人已于通知之日完成了交付,全部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咨询看样本次拍卖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7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9月5日9时至16时

有意者请自行与朱女士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15106108281

请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进行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本次拍卖标的物较为特殊,竞买人必须提前与属地村委会(黄文斌:13906101114)了解情况,经村委会同意后,方能参与拍卖

未经同意参与拍卖的,管理人有权终止本次拍卖,且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管理人及法院无关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2024年9月6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限购政策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

五、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转让交付手续

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其他在交付时可能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维修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参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2024年10月9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账号:70180188000136313】汇款时备注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5.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参拍,在公告载明的余款缴纳期内,一旦出现贷款延期,导致无法按期支付余款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十、交付手续的办理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属地街道和村委会书面同意证明文件以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物交接协议,办理交付手续

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标的物的责任未取得书面同意证明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绝交付标的物,无息退还保证金和拍卖款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费,其它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

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由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详情请向京东网咨询)

十二、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朱女士15106108281法院监督电话:0511-85319547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竞买须知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8日10时至2024年9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须知如下: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应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镇恒评报字(2024)第006号》),评估总价:3605640元

具体情况如下:1.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区域10内生物性资产,共计165项(详见评估报告《镇恒评报字(2024)第006号》——生物性资产评估明细表中序号1571-1735),评估价值为3533690元

2.十里长山公司名下公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共计14项(详见评估报告《镇恒评报字(2024)第006号》——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明细表中序号15-22、24-27、99、106),评估价值为1007300元

公摊价值为71950元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360564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18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6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方式:15106108281)四、本次拍卖按照法定公告期进行公示,就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在《拍卖公告》中作了具体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本次拍卖标的物较为特殊,竞买人必须提前与属地村委会(黄文斌:13906101114)了解情况,经村委会同意后,方能参与拍卖

未经同意参与拍卖的,管理人有权终止本次拍卖,且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管理人及法院无关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2024年9月6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手续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限购政策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九、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内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请买受人于2024年10月9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账号:70180188000136313】汇款时备注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十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属地街道和村委会书面同意证明文件以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物交接协议,办理交付手续

未取得属地街道和村委会书面同意证明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绝交付标的物,无息退还保证金和拍卖款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其他在交付时可能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维修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参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十五、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办理交付手续,其它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由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本次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正常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之间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暂缓、中止、撤回本次拍卖

十八、为便于及时收到管理人的相关拍卖文书,竞买人应在参拍价前如实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有效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提供更新后的准确地址

因竞买人/买受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准确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九、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朱女士15106108281法院监督电话:0511-85319547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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