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3 18:07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通荷路2号301室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通荷路2号301室 <结束>

资产编号:7258342

242.64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13
起始日期
574.8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22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6.6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42.641万元
  • 单价:0.4221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衢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9-13
  • 结束日期:2024-09-14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通荷路2号
  • 评估价:346.6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74.8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积、装修及质量等以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请联系400-1571-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301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浙江******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第一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介绍一、拍卖对象: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通荷路2号301室详情表:房产权属信息坐落衢州市通荷路2号301室权证号200925639登记日期2009年08月13日面积574.85㎡用途办公用地/办公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存量房产宗地权属信息坐落衢州市柯城区通荷路2号301室权证号1-2009-1-43605登记日期2009年08月17日面积93.07㎡用途商服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特别提醒:1、标的物为带租拍卖,租赁期止期为2026年1月1日,年租金为160000元,租金按年度结算,2024年度租金已支付

2、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按照租赁合同自行与承租人处理租赁事宜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面积、装修及质量等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房产的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税费负担情况: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票据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三、户籍情况法院不做调查,如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咨询户籍主管部门了解

四、对于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评估价格3466300元,起拍价格2426410元,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竞买人竞买前应当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购房政策

在司法拍卖成交后,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前,应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

未按期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购买资格请自行向登记机关咨询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本院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次拍卖活动,如需咨询拍品相关信息及预约看样,请联系400-1571-060(工作时间9:00-17:3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对拍品的瑕疵负责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自行调查、自行解决

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拍卖人无关

标的物如为带租拍卖,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与承租人处理租赁事宜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财产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拍卖人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百子亭支行,账号:0885302010910361362214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十一、司法拍卖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中,受当天网上支付限额限制,可能会碰到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省高院633号文,竞拍人可通过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司法拍卖竞拍履约保证保险》来替代缴纳保证金,由保险公司为竞拍人提供履约风险保障,按照保证金金额的1%缴纳保险费

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投保联系电话:025-68185353、13305181555(魏)、18751420120(杨)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25-83522955(李)来拍法服预约看样及咨询电话:400-1571-060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1236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拍卖须知(第一次拍卖)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3日10时至2024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7398554.pagination.2.6b061c52FhTr87&user_id=1934457578,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竞买人竞买前应当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购房政策

在司法拍卖成交后,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前,应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四、优先购买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10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权利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vTs)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百子亭支行,账号:088530201091036136221463),并在付清剩余拍卖款一周后(凭竞买人竞买成功信息、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自行调查、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236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25-83522955(李)淘宝技术咨询热线:400-822-2870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通荷路2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