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登记在被执行人广西攀宁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平果县大旧锰矿采矿权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权利限制情况/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广西攀宁矿业有限公司拍品介绍一、拍卖标的:标的为探矿权转采矿权而来
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0002011052110112082),矿山名称为广西攀宁矿业有限公司平果县大旧锰矿,矿种为锰矿,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96平方公里,有效期柒年,自2016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9日
开采深度由348.5米至155米标高,共有4个拐点圈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0002011052110112082))
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延续、变更登记情况、出让收益处置情况、采矿权抵押备案情况、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概况等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若标的存在评估报告上未批露的相关信息,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
2、标的采矿权是由广西平果县大旧锰矿普查探矿权转来的,未收集到探矿权有偿处置材料,根据现有资料,未来需按剩余资源储量以协议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本次拍卖价格不包含未来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拍卖成交后,是否会有此笔费用产生,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
3、标的拍卖价格仅为单项采矿权价值,未包含未来可能缴纳的各种款项及税费
4、根据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4500002011052110112082)显示:矿权人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8.4096万元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逾期不办理,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及所附相关文件复印件,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以实物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二、限购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
三、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属主管部门):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移交时若涉及到应缴未缴给相关单位的各种款项、税、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权出让收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五、咨询、预约看样请拨打汇融拍卖呼叫中心:400-100-2958或登录汇融拍卖官网www.rongtime.net、下载汇融拍卖APP、关注汇融拍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22日10时至2020年6月23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1,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登记在被执行人广西攀宁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平果县大旧锰矿采矿权
据评估报告显示(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标的为探矿权转采矿权而来
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0002011052110112082),矿山名称为广西攀宁矿业有限公司平果县大旧锰矿,矿种为锰矿,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96平方公里,有效期柒年,自2016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9日
开采深度由348.5米至155米标高,共有4个拐点圈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0002011052110112082))
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延续、变更登记情况、出让收益处置情况、采矿权抵押备案情况、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概况等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若标的存在评估报告上未批露的相关信息,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
2、标的采矿权是由广西平果县大旧锰矿普查探矿权转来的,未收集到探矿权有偿处置材料,根据现有资料,未来需按剩余资源储量以协议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本次拍卖价格不包含未来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拍卖成交后,是否会有此笔费用产生,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
3、标的拍卖价格仅为单项采矿权价值,未包含未来可能缴纳的各种款项及税费
4、根据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4500002011052110112082)显示:矿权人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8.4096万元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逾期不办理,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及所附相关文件复印件,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以实物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评估价:506.18万元,起拍价:283.4608万元,保证金:28.34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请拨打汇融拍卖呼叫中心:400-100-2958或登录汇融拍卖官网www.rongtime.net、下载汇融拍卖APP、关注汇融拍卖微信公众号、汇融拍卖手机门户网站进行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公司法》等的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报名参与竞拍的,竞买成功
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有抵押
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
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如果缺失,以现状为准
若本次拍卖标的物还存在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进行调查、判断和承担费用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标的物现状交付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因标的所属为特种行业,竞买人需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购买采矿权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该采矿权是否变更过户以及过户变更的相关条件,对采矿权的购买和变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拍卖成交后,若存拍卖采矿权后无法过户,无法变更及无法开采等不明确的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将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若涉及到应缴未缴给相关单位的各种款项、税、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权出让收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因拍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批无形资产使用价值及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10、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11、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6393018530000061701704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自助预约:汇融拍卖呼叫中心:400-100-2958汇融拍卖官网:www.rongtime.net汇融拍卖APP汇融拍卖微信公众号汇融拍卖手机门户网站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23-67679098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023-67673497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O二O年六月四日竞买须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22日10时至2020年6月23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1,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公司法》等的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请拨打汇融拍卖呼叫中心:400-100-2958或登录汇融拍卖官网www.rongtime.net、下载汇融拍卖APP、关注汇融拍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款后10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过户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有抵押
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
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如果缺失,以现状为准
若本次拍卖标的物还存在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进行调查、判断和承担费用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标的物现状交付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因标的所属为特种行业,竞买人需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购买采矿权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该采矿权是否变更过户以及过户变更的相关条件,对采矿权的购买和变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拍卖成交后,若存拍卖采矿权后无法过户,无法变更及无法开采等不明确的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将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若涉及到应缴未缴给相关单位的各种款项、税、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权出让收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因拍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批无形资产使用价值及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10、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11、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6393018530000061701704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自助预约:汇融拍卖呼叫中心:400-100-2958汇融拍卖官网:www.rongtime.net汇融拍卖APP汇融拍卖微信公众号汇融拍卖手机门户网站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23-67679098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023-67673497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O二O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