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张家湾镇普洒煤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200002011091120118029评估价:44181.7万元起拍价:35345.36万元保证金:7000万元增价幅度:176万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此次拍卖仅包括采矿许可证号为C5200002011091120118029的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张家湾镇普洒煤矿采矿权,不包括煤矿上的任何实物;2、另经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反馈,截止2023年7月21日,上述采矿权价款4563.12万元、滞纳金748.2216万元等未缴清,另有原纳雍张维普洒煤矿资金占用费20.17万元、滞纳金20.10万元未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在拍卖成功后由买受人承担,缴纳时间、缴纳金额根据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为准,详见附件;3、各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认可,一切瑕疵责任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4、竞买人务必知悉《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关于采矿权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办理采矿权过户登记条件及拍成后是否能办理过户登记,请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竞拍成功后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对采矿权的购买和变更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买受人将自行承担竞买采矿权后无法变更、无法延续、无法过户、无法交付、无法开采、无法销售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6、标的物详细情况详见附后评估报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张家湾镇普洒煤矿采矿权的公告(第一次拍卖)(2023)黔01执恢162号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物为法院查封财产,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看样、咨询、购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只在本网站公开刊登相应拍卖信息,如有中介介入与本院无关
在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刊登、销售、转移、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违法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妨碍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如本次拍卖的标的物需由买受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自行办理房屋测绘事宜的,有关测绘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6、未经过统一安排,自行上门看样的咨询人,此过程中出现意外或与人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及身体伤害的后果自行承担
7、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8、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5日10时至2024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1/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4.ulPttF”,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张家湾镇普洒煤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200002011091120118029评估价:44181.7万元起拍价:35345.36万元保证金:7000万元增价幅度:176万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此次拍卖仅包括采矿许可证号为C5200002011091120118029的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张家湾镇普洒煤矿采矿权,不包括煤矿上的任何实物;2、另经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反馈,截止2023年7月21日,上述采矿权价款4563.12万元、滞纳金748.2216万元等未缴清,另有原纳雍张维普洒煤矿资金占用费20.17万元、滞纳金20.10万元未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在拍卖成功后由买受人承担,缴纳时间、缴纳金额根据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为准,详见附件;3、各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认可,一切瑕疵责任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4、竞买人务必知悉《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关于采矿权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办理采矿权过户登记条件及拍成后是否能办理过户登记,请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竞拍成功后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对采矿权的购买和变更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买受人将自行承担竞买采矿权后无法变更、无法延续、无法过户、无法交付、无法开采、无法销售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6、标的物详细情况详见附后评估报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联系电话:15692747688
本院已委托:“贵州虔信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虔信拍拍”统一安排)
“贵州虔信拍拍”为法院唯一委托拍卖辅助机构,不收取咨询人及买受人任何相关费用
四、拍卖余款方式支付: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此账户为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唯一指定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10580033325552五、拍卖成交拍卖余款缴纳日期:请在2024年2月13日前缴纳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标的物瑕疵说明: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管理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特别提醒:本拍卖公告所作的标的物瑕疵说明、特别声明,以及标的物的部分图片,仅为竞买人提供竞买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应根据本人的竞买需求,自行调查了解和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内在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拍卖成交后以管理人移交时标的物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慎重决定其竞买行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本次标的物拍卖已通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公告中作了详尽的披露
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应对拍卖标的物及其瑕疵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临展示现场实地踏勘(未踏勘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情况的确认)并慎重决定其竞买行为
竞买人决定参与本次拍卖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以及已知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情况
九、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1-8581273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竞买须知执行案号:(2023)黔01执恢162号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5日10时至2024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名称: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张家湾镇普洒煤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200002011091120118029评估价:44181.7万元起拍价:35345.36万元保证金:7000万元增价幅度:176万元(或整倍数)
四、特别提醒:此次拍卖仅包括采矿许可证号为C5200002011091120118029的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张家湾镇普洒煤矿采矿权,不包括煤矿上的任何实物;2、另经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反馈,截止2023年7月21日,上述采矿权价款4563.12万元、滞纳金748.2216万元等未缴清,另有原纳雍张维普洒煤矿资金占用费20.17万元、滞纳金20.10万元未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在拍卖成功后由买受人承担,缴纳时间、缴纳金额根据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为准,详见附件;3、各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认可,一切瑕疵责任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4、竞买人务必知悉《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关于采矿权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办理采矿权过户登记条件及拍成后是否能办理过户登记,请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竞拍成功后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对采矿权的购买和变更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买受人将自行承担竞买采矿权后无法变更、无法延续、无法过户、无法交付、无法开采、无法销售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6、标的物详细情况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五、咨询、展示看样:联系电话:15692747688本院已委托:“贵州虔信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虔信拍拍”统一安排)
“贵州虔信拍拍”为法院唯一委托拍卖辅助机构,不收取咨询人及买受人任何相关费用
六、拍卖余款方式支付: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此账户为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唯一指定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10580033325552七、拍卖成交拍卖余款缴纳日期:请在2024年2月13日前缴纳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十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周期需要一定时间,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1-8581273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