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5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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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纳金东路东城金座2幢1单元6层10号的不动产 <结束>

资产编号:7274119

27.7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10-23
起始日期
49.1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6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9.6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7.77万元
  • 单价:0.565万元/平米
  • 区域:西藏 拉萨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3-10-23
  • 结束日期:2023-10-24
  •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东城金座
  • 评估价:39.6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9.1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单元名:1单元
    座位数:座2幢1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公告';四川省简阳市
    楼栋总数:2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经函询拉萨市房管局确认后本次拍卖标的物已办理网签备案,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现已具备办证条件

因在网签状态下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成交后需由开发商西藏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办理不动产登记至四川省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第一次不动产登记)再登记至买受人名下(第二次不动产登记)

四川省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名下(第二次不动产登记)产生的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标的物已被简阳市人民法院查封,现在为清水房、空置状态

被执行人已承诺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腾退,简阳市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8月23日张贴执行公告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委托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不动产进行评估,上述标的评估价为39.66万元

估价报告已作为附件上传,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机构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管理等欠费依法各自承担

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

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应在收到法院相关文书后15日(执行裁定书)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超过30日可能会产生税收迟延金),并在前述期间内向本院提交支取垫付税费款的申请,附上有关代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支付买受人,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以及未申请退税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竞拍时间开始前7天(自然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11月8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简阳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天津路支行,账户:9558854402013121507,行号:102663748939)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7个自然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简阳市人民路39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看样预约方式:1.登录下方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网页;2.填写信息完成预约;3.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

(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咨询电话:40000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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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东城金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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