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西藏丁青县华鑫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丁青县新区教育局对面的面积2089.84平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号:540056614)及该土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约8300平米)
土地使用权人:西藏丁青县华鑫矿业有限公司,坐落:丁青县新区教育局对面,地号:25,地类:商住,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终止日期:2063年4月26日,使用权面积:2089.84平米
建筑物名称为丁青县华鑫矿业办公综合楼工程,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未竣工,框架结构,共四层,建筑规模大概8300平方米,已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丁青县新区教育局对面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公告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4月24日10时至2018年6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西藏高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1/01;户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西藏丁青县华鑫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丁青县新区教育局对面的面积2089.84平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号:540056614)及该土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约8300平米)
土地使用权人:西藏丁青县华鑫矿业有限公司,坐落:丁青县新区教育局对面,地号:25,地类:商住,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终止日期:2063年4月26日,使用权面积:2089.84平米
建筑物名称为丁青县华鑫矿业办公综合楼工程,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未竣工,框架结构,共四层,建筑规模大概8300平方米,已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国土、房管、管委会等部门了解过户条件以及经营范围等情况,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责任
变卖价:17,505,495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3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变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4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账号:13880001070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2.Y6daF8&path=sf-helpcenter-mcjs#m4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普法官:0891-6288201,谭法官:0891-6288206
法院监督电话:0891-6288288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罗堆南路1号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4月8日裁定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梁银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4月24日10时至2018年6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西藏高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1/01;户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变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4月1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账号:138800010702),并在缴款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请先电话预约0891-6288201、6288206,个人竞拍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竞拍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企业公章)到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拉萨市罗堆西路1号)执行局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话:0891-628828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