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5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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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天呈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天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6.84%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7274690

41.0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2-01-13
起始日期
2022-01-1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0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西藏 拉萨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2-01-13
  • 结束日期:2022-01-14
  •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苏州路金凯新能源大厦
  • 评估价:58.6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流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居室数:712室
    注册资本:134248334.0
    转让方:财产东方天呈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小冬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见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川01执1569号本院定于2022年1月13日10时至2022年1月14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财产:财产东方天呈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天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6.84%的股权起拍价:410600元保证金:42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东方天呈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川01执1569号股权所在公司情况公司名称:东方天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724310290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苏州路金凯新能源大厦7楼712室法定代表人:黄小冬注册资本:13424.8334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年07月16日营业期限:2013年07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电影配音翻译服务、影视创作、摄影服务;网络技术研发;平面设计;组织策划文化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餐饮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节目版权交易、代理(电视剧、广播剧、综艺、专题、专栏、动画片);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参考价确定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华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总价为58.65万元

该公司出具的川华天评报(2021)第010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委托四川华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对象进行评估,上述对象的评估价总价为58.65万元

形成的川华天评报(2021)第010号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所涉欠缴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2年1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拍卖信息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年1月2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813800003056853)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2年2月14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成都泰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400-872-2007或关注微信公众号“TY泰宇辅拍”进行预约

(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28-82917227(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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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苏州路金凯新能源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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