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固定资产设备标的调查情况表<\/td><\/tr>标的名称<\/td>江苏省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淮海东路222号<\/td><\/tr>权利来源<\/td>司法裁定<\/td><\/tr>标的所有人<\/td>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td><\/tr>标的用途<\/td>Â<\/td><\/tr>评估鉴定基准日<\/td>2024年2月1日<\/td><\/tr>权利限制情况<\/td>查封<\/td>被泗阳县人民法院查封<\/td><\/tr>抵押<\/td>部分机器设备抵押于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td><\/tr>提供的文件<\/td>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决定书、5、评估报告<\/td><\/tr>标的物现状<\/td>保管情况<\/td>保管方等<\/td><\/tr>其他说明<\/td>Â<\/td><\/tr>标的物介绍<\/td>设备名称<\/td>Â<\/td>设备型号<\/td>Â<\/td><\/tr>出厂厂家<\/td>Â<\/td>计量单位、数量<\/td>Â<\/td><\/tr>出厂时间<\/td>Â<\/td>启用时间<\/td>Â<\/td><\/tr>评估原价值<\/td>5501639<\/td>评估成新率<\/td>**%<\/td><\/tr>评估净价值<\/td>3307894<\/td>其他备注<\/td>Â<\/td><\/tr>标的物估值<\/td>总评估价<\/td>3307894<\/td><\/tr>税费说明<\/td>1、税费承担:买受人\/其他情况<\/span>2、税费总价:<\/span><\/td><\/tr><\/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关于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资产拍卖公告(第一次)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依法于2024年8月30日10时至2024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泗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资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整体拍卖位于江苏省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淮海东路222号属于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元货架公司)的破产资产
具体为:破产资产:破产资产位于江苏省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淮海东路222号属于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院内,该破产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及办公家具等资产,经宿迁公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破产资产价值为人民币3307894.00元
标的物评估价:3307894.00元,起拍价:3307894.0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特别提醒:附件评估表中明细仅供参考,并非标的物实际数量、品种及规格,实际以标的物实际现状及数量为准
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前往实地察看后谨慎决定是否竞拍?竞买人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又以标的物与下表中明细不同向管理人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补偿等不合理非法要求,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也可在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数量、品种、规格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评估报告及拍卖公告中的财产明细及数量仅供参考,若评估报告与实物现状或者数量等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凡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人员,视同对拍卖资产范围的认可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数量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税费负担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标的物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拍卖标的物交割费用、淘宝网司法拍卖佣金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转让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税费、淘宝网司法拍卖佣金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
标的物搬运费用、运输费用等一切费用均有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买受人在拍卖成功后10日内付清拍卖款项,买受人在付清拍卖款项后必须在20日合理期限内将标的物全部移走,如果买受人未能在上述20日合理期限内将所竞拍成功的标的物全部移走将自行承担标的物所占用期间的租金,与管理人无关,如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买受人应当自行提取标的,做好一切善后工作,管理人对标的提取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买受人在拆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作业,在此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交通伤害等事故而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拆运过程中如造成不在拍卖范围内的财物损坏需照价赔偿逾期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或者不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管理人不提供发票,如提供发票,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税费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标的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并由管理人在开拍前一个工作日至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备案方可报名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因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缴纳保证金,该保证金将冻结或者扣划,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解冻或者退回,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县支行,户名: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050510104005345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解冻或者退回,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相关的竞买须知、公告详见淘宝拍卖平台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资产详情页,请务必仔细阅读
管理人咨询电话:汤成祥律师17851832878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学府南路199号建设银行12楼江苏华脉律师事务所
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8月14日拍卖须知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依法于2024年8月30日10时至2024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泗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资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其现状、数量、品种、规格、外观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标的物现状、数量、品种、规格、外观、质量问题、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当次开拍前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两日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限工作日),资格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或者扣划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的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解冻或者退回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解冻或者退回,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评估材料、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县阳支行,户名: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0505101040053452),并在付清全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学府南路199号江苏华脉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标的物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拍卖标的物交割费用、淘宝网司法拍卖佣金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转让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税费、淘宝网司法拍卖佣金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
标的物挖搬运费用、运输费用等一切费用均有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买受人在拍卖成功后10日内付清拍卖款项,买受人在付清拍卖款项后必须在20日合理期限内将标的物全部移走,如果买受人未能在上述20日合理期限内将所竞拍成功的标的物全部移走将自行承担标的物所占用期间的租金,与管理人无关,如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买受人应当自行提取标的,做好一切善后工作,管理人对标的提取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买受人在拆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作业,在此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交通伤害等事故而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拆运过程中如造成不在拍卖范围内的财物损坏需照价赔偿逾期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或者不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管理人不提供发票,如提供发票,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税费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宋珂夫律师13815701352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