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6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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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江苏国际经贸大厦北楼五层西半部办公用房的财产性权益 <结束>

资产编号:7289010

491.30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22
起始日期
565.5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68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91.301万元
  • 单价:0.8687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南京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8-22
  • 结束日期:2024-08-23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东南门)
  • 评估价:802.7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65.5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空置
    看样时间:看样、实地测量。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钢混
    产权年限:('', '021')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名称江苏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转让方: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平台出具)。拍品介绍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空调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对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北楼五层西半部办公用房的财产性权益权利来源破产清算拍品所有人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1.裁定书,决定书;2.成交确认书(由拍卖平台出具)

拍品介绍一、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对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北楼五层西半部办公用房的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一)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北楼五层西半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565.53平方米(套内面积:369平方米,分摊面积:196.53平方米,面积为《南京市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显示)的建筑物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座落建筑物规模建筑物用途土地规模土地用途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五北楼层西半部办公用房面积合计为565.53平方米(套内面积:369平方米,分摊面积:196.53平方米,面积为《南京市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显示)房产现状:套内面积对应5间房产,详见附件5平面图标红线区域及对应房产门头照片;电梯、卫生间、开水间、空调机房(新风机房)、通道等为分摊区域

分摊面积为该栋楼的公共使用区域,不属于本次拍卖的权益范围

)现状用途:办公用房所在楼用途为商务办公用途

未分割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1501.6平方米证载用途:商务金融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使用及维护状况总层数/所在层建筑结构建筑年代备注目前为空置,实际状况由意向竞买人实地查看

38层/第5层西半部钢混1999年交付使用该房产目前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但该房产所在地中华路50号的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人是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二)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所在区域《土地使用权证》(对应房屋所在土地不属于国展公司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具体信息详见附件2《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宁白国用(2008)第09788号土地使用权人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座落白下区中华路50号(现秦淮区)地号03003009041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终止日期——使用权面积11501.6㎡其中独用面积11501.6㎡分摊面积0㎡';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管理人对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北楼五层西半部办公用房财产性权益的竞买公告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08月22日10时至2024年0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管理人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对财产性权益进行拍卖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的要求,调查财产性权益相关信息、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本次拍卖的财产性权益以《房屋产权置换协议》、苏商财【2014】580号省商务厅关于分割中华路50号土地使用权证的函为依据,对应房屋以其现状为准

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相关财产性权益的详情,确认财产性权益对应房屋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财产性权益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依据(一)受理破产案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财产变价方案》

(三)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

(四)《房屋产权置换协议》(详见附件1)

(五)苏商财【2014】580号省商务厅关于分割中华路50号土地使用权证的函(详见附件2)

三、拍卖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展公司”)对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北楼五层西半部办公用房的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房屋无不动产权证,仅有《房屋产权置换协议》(一)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北楼五层西半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565.53平方米(套内面积:369平方米,分摊面积:196.53平方米,该数据系管理人从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调取的落款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的《南京市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显示,房产现状为套内面积对应房产5间,详见附件5平面图标红线区域及对应房产门头照片;电梯、卫生间、开水间、空调机房(新风机房)、通道等为分摊区域

分摊面积为该栋楼的公共使用区域,不属于本次拍卖的权益范围),详见附件4《南京市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房屋实际面积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座落建筑物规模建筑物用途土地规模土地用途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北楼五层西半部办公用房面积合计为565.53平方米(套内面积:369平方米,分摊面积:196.53平方米,数据为《南京市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显示;房产现状为套内面积对应房产5间,详见附件5平面图标红线区域及对应房产门头照片;电梯、卫生间、开水间、空调机房(新风机房)、通道等为分摊区域

分摊面积为该栋楼的公共使用区域,不属于本次拍卖的权益范围)现状用途:办公用房

所在楼用途为商务办公用途未分割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1501.6平方米证载用途:商务金融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使用及维护状况总层数/所在层建筑结构建筑年代备注目前为空置,维护状况由意向竞买人实地查看

38层/第5层西半部钢混1999年交付使用该房产目前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但该房产所在地中华路50号的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人是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二)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所在区域《土地使用权证》财产性权益对应房屋所在土地不属于国展公司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具体信息详见附件3《土地使用权证》

四、财产性权益评估价及拍卖起拍价关于财产性权益对应房屋的评估,在济南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展公司的纠纷案件中,济南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据生效判决向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院拟拍卖该房产并委托了专业机构对房产进行了评估

评估机构于2021年11月18日出具了《估价报告书》【苏天房估鉴字(2021)第009号】,该房产评估价值为802.77万元

该评估价值是按照有证房产的评估,评估价值未扣除土地出让金

该报告目前已经过了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17日)

经管理人征求全体债权人的意见,债权人均同意沿用上述评估报告,不再对该房产进行评估

评估价:802.77万元;本次拍卖起拍价为:491.301万元,保证金:98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特别说明:1、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为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北楼五层西半部办公用房,无独立产证,未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专业测量

以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能享有公共部位的通行权及水、电、气、网络、通信、道路等相关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合法权益为前提,本次评估价根据《南京市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中记载的建筑面积565.53平方米(套内面积:369平方米,分摊面积:196.53平方米)计算,如有更权威的资料证明建筑面积不一致时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此主张权利

2、本次拍卖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的面积、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关于电梯、卫生间、开水间、空调机房(新风)、通道等公摊部分以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并现场实测面积,未看样或未现场实测面积的视为对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一切已知未知瑕疵认可,责任自负

3、破产企业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门对房产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南京市房屋测绘成果报告》面积或者破产企业实际使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资产拍卖成交价格,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

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实际情况为准

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4、在买受人交清所有成交款后,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相关财产性权益文书及现状交付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给买受人;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税费负担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从2024年1月1日起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房产税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房产税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6、该房屋未办理独立产证,未登记在国展公司名下,但依据《房屋产权置换协议》,国展公司对其享有财产性权益;未分割的土地使用权证载产权人为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商务厅已向南京市国土管理局发函请求进行土地分割(详见苏商财【2014】580号省商务厅关于分割中华路50号土地使用权证的函);中华路50号地块土地证不能办理分割,地上房产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本财产性权益对应房产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国展公司未针对该房产缴纳土地出让金

7、本次拍卖的财产性权益包括对应的全部权利义务,对应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上述财产性权益转移涉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本次拍卖财产险权益对应房屋的面积未进行专业测绘,仅参照《南京市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中记载的565.53平方米(套内面积:369平方米,分摊面积:196.53平方米),房产现状为套内面积对应房产5间,详见附件5平面图标红线区域及对应房产门头照片;电梯、卫生间、开水间、空调机房(新风机房)、通道等为分摊区域

分摊面积为该栋楼的公共使用区域,不属于本次拍卖的权益范围请意向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查勘、测量、调查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产面积及分摊部分[电梯、卫生间、开水间、空调机房(新风机房)、通道等]使用情况

未看样视为对拍卖的财产性权益完全了解,意向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经接受了上述全部瑕疵说明以及有关拍卖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介绍等全部内容及自愿接受拍卖财产性权益的全部权利义务其他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费用等

五、咨询看样本次拍卖的财产性权益仅有合同依据,无对应产权证书,故买受人需实地看样、实地测量

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实地看样及实地测量,具体时间由拍卖人安排

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单律师,13401973968,吴经理15190516942

六、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12小时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优先购买权人(一)本次拍卖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8月16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8月1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的财产性权益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的财产性权益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的财产性权益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拍卖成交后,涉及财产性权益转移及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所涉一切税、费和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2024年1月1日后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房产税等欠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二)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拍卖成交后,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委托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向该公司支付1.5%的综合服务费,另淘宝平台收取0.5%软件服务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本次拍卖的成交价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09月07日10时前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8110501013401854478】,汇款时备注国际展览财产性权益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和1.5%综合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1.5%的综合服务费请在2024年09月07日10时前汇至指定账户【户名: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账号:31170188000127424】,汇款时备注国际展览财产性权益综合服务费

特别提示:因拍卖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

所以,竞买人在支付保证金或买受人在支付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有剩余将作为惩罚性违约金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竞买

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一、财产性权益的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相关财产性权益法律文书并按照届时现状交付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给买受人;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提取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次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财产性权益对应的房屋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其他(一)本次拍卖的财产性权益以《房屋产权置换协议》及苏商财【2014】580号省商务厅《关于分割中华路50号土地使用权证的函》为依据,对应的房屋以其实物现状为准

(二)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平台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竞价结果、成交人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项目咨询电话:单律师:13401973968,吴经理1519051694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管理人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附件附件1:《房屋产权置换协议》附件2:苏商财【2014】580号省商务厅关于分割中华路50号土地使用权证的函附件3:《土地使用权证》附件4:《南京市房屋测绘成果报告》附件5:套内面积对应房产平面图及对应房产的门头照片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

因拍卖的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故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详见《竞买公告》)六、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12小时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如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应于2024年08月1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八、与本次拍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

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拍卖财产性权益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对应的房屋以其实物现状为准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十一、竞买人在竞拍前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保证金

竞买人在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二、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四、本次拍卖平台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如何处理买受人悔拍,请详见《竞买公告》

十六、拍卖所涉税费如何承担,请详见《竞买公告》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八、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

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拍卖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十九、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项目咨询电话:单律师:13401973968,吴经理1519051694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须知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江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管理人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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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东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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