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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上海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152街坊8/3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权利来源买卖权证情况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品现状目前空置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司法限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取得处置权);2、抵押权人:上海农商银行浦东分行(债权数额40000万元)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房地产权属状况:上海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152街坊8/3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权证号:闵2013062985;宗地(丘)面积:24426.60平方米;纯土地】核准日期:2013年11月28日
土地宗地号:闵行区浦江镇152街坊8/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办;使用期限:商业2013-10-22至2053-10-21;办公2013-10-22至2063-10-21
2、该标的规划建设规模74902.7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4507.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4196.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311.05平方米)幢号/门牌号层次室号类型结构层次房屋用途建筑面积1幢2号1_9101商业钢混15/2商业28096.91幢2号10_151001办公楼钢混15/2办公14697.441幢3号地下1地下1层01车库其他钢混地下1特种用途13602.28地下1地下1层02自行车库其他钢混地下1特种用途527.15地下2地下2层人防车库其他钢混地下2特种用途16181.621102业主委员会用房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33.351103物业管理企业用房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155.61104消防安监控制室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62.022幢1号全幢办公楼钢混3办公1091.063幢4号全幢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60合计74507.423、四至情况:标的所在物业名称为“浦东佳程广场”,地块四至:东至恒南路、南至恒凯路、西至浦顺路、北至河道
4、周边公共设施情况:标的所在区域外部基础设施状况较高,道路、给排水、供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完备
所在区域公建配套设施较齐全,周边外部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5、特殊说明:(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土地使用费、公用事业费及滞纳金、水费、电费、排污费、通讯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均由买受人承担(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标的物内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不包括在此次拍卖范围内
';拍卖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5日10时至2022年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上海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152街坊8/3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标的所在物业名称为“浦东佳程广场”,位于浦江板块【权证号:闵2013062985;宗地(丘)面积:24426.60平方米;纯土地】核准日期:2013年11月28日
土地宗地号:闵行区浦江镇152街坊8/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办;使用期限:商业2013-10-22至2053-10-21;办公2013-10-22至2063-10-21
该标的总建筑面积预测为74507.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4196.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311.05平方米),最终以实测为准
详见下表:幢号/门牌号层次室号类型结构层次房屋用途建筑面积1幢2号1_9101商业钢混15/2商业28096.91幢2号10_151001办公楼钢混15/2办公14697.441幢3号地下1地下1层01车库其他钢混地下1特种用途13602.28地下1地下1层02自行车库其他钢混地下1特种用途527.15地下2地下2层人防车库其他钢混地下2特种用途16181.621102业主委员会用房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33.351103物业管理企业用房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155.61104消防安监控制室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62.022幢1号全幢办公楼钢混3办公1091.063幢4号全幢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60合计74507.42根据相关规划,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及所有地上建筑物须经过所在地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产业管理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综合认定,符合所在地产业导向和园区规划要求
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相关产业导向和园区规划要求,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相关部门产业导向和园区规划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相关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复印件)等简要记载信息均已附竞买须知
如需查阅前述相关材料的内容明细及其它内容,竞买人可事先通过电话预约前来辅助机构处查阅
特别提示:本院及辅助机构不保证提供拍品所应具有的立项、规划、建设、施工、质监、共建配套等资料及证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上述资料及证照不齐全,导致可能无法办理后续开发及竣工验收、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
本次拍卖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及所有地上建筑物,按其现状进行拍卖,据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城估(2021)(估)字第01252号】评估报告记载,拍卖标的的土地使用权已办理产权登记,拍卖标的的所有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评估价:94230万元;起拍价:65961万元;保证金:6600万元;增价幅度:30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年2月15日10时至2022年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拍卖辅助机构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工程设计、规划、建设等方面工程资料不全及缺失的情形,导致可能无法办理后续开发及竣工验收、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责任
该地块发生拍卖过户,竞得人需履行原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开竣工时间、建设要求等)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本案拍卖标的为在建工程,买受人需要进行后期开发建设,应当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资质
若因买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无法完成过户,视作悔拍,按悔拍处理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2年3月7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117302660】,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支付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
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竞拍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2月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2年2月9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2668899钱老师、13611742532沈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22层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59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月6日竞买须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5日10时至2022年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152街坊8/3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标的所在物业名称为“浦东佳程广场”,位于浦江板块【权证号:闵2013062985;宗地(丘)面积(使用权面积):24426.60平方米;纯土地】核准日期:2013年11月28日
土地宗地号:闵行区浦江镇152街坊8/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办;使用期限:商业2013-10-22至2053-10-21;办公2013-10-22至2063-10-21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标的目前空置,本次拍卖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及所有地上建筑物,按其现状进行拍卖,据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城估(2021)(估)字第01252号】评估报告记载,拍卖标的的土地使用权已办理产权登记,拍卖标的的所有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2、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沪闵地(2014)EA31011220144963】记载,该标的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用地面积为24426.6平方米
3、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闵建(2015)FA31011220154842】记载,该标的建设规模为74902.79平方米
4、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编号:房-泓测-15-1022】记载,该标的总建筑面积预测为74507.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4196.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311.05平方米),最终以实测为准
详见下表:幢号/门牌号层次室号类型结构层次房屋用途建筑面积1幢2号1_9101商业钢混15/2商业28096.91幢2号10_151001办公楼钢混15/2办公14697.441幢3号地下1地下1层01车库其他钢混地下1特种用途13602.28地下1地下1层02自行车库其他钢混地下1特种用途527.15地下2地下2层人防车库其他钢混地下2特种用途16181.621102业主委员会用房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33.351103物业管理企业用房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155.61104消防安监控制室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62.022幢1号全幢办公楼钢混3办公1091.063幢4号全幢其他钢混1特种用途60合计74507.425、该标的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取得处置权)
6、该标的已知抵押权人:上海农商银行浦东分行(债权数额40000万元)
7、本次拍卖仅以【房地产权证“沪房地闵字(2013)第062985”】记载的面积、范围为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完成标的的定界、红线退让、及因规划调整而引起的动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且若遇到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的增减,拍卖结果均不能改变,拍卖人和委托人也不承担多退少补的责任
建筑物房屋用途、建设面积等相关信息摘自《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如和政府相关部门测量、登记的面积等信息有差异,以政府相关部门测量、登记的面积等信息为准
8、拍卖标的地上目前有临时堆土、绿化和植被,或有无证搭建、非法占用,也或有未经法院及抵押权人认可的租赁,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依法解决上述所有问题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9、该标的目前无法获得该土地作为商业及办公用途相关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等规划参数
本次拍卖仅按物业现状和权属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的土地用途的变更、或规划的调整,及后期开发过程中使用该拍卖标的的所有报建、审批、校核、办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10、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现有相关文件中记载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及房屋用途等信息均仅作为参考,以买受人今后实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
相关变更、申请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重新取得房地产权证中登记的内容与现有文件记载的内容出现差异的,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
若买受人不具备相应资格或条件导致无法完成过户,视作悔拍,按悔拍处理
竞买人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2年3月7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117302660】,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2年2月9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六、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2年2月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内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设备、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视为完全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所载明的条款,请慎重决定拍卖行为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九、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
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到拍卖辅助机构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充分考虑竞买能力和后续在建工程的继续开发,理性参与竞拍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一、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
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
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土地使用费、公用事业费及滞纳金、水费、电费、排污费、通讯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2668899钱女士、13611742532沈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22层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59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