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20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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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金汇大道南金源大道西5466.5㎡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结束>

资产编号:7304285

467.20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05
起始日期
5938.8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78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34.2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67.2024万元
  • 单价:0.0787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许昌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09-05
  • 结束日期:2024-09-06
  •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金汇大道南
  • 评估价:834.2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938.8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存在质量
    空置情况:附属物有人居住
    查封情况:查封、有抵押提
    房屋结构:混合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摘录
    配套情况:车库
    楼栋总数:7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登记所有人某公司拍品现状部分租赁拍卖权利限制有查封、有抵押提供文件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河南鑫安胶带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鄢陵县金汇大道南金源大道西土地及房屋

土地使用权1宗,使用权面积5466.5平方米;房产共7幢,房屋建筑面积共计5938.88平方米,规划用途均为工业,实际用于宿舍、餐厅、车库等

序号项目名称结构建成年份所在层次/总层数面积(平方米)备注1临街楼混合20111-7/73795.68地板砖楼地面,内墙罩白,塑钢窗,外墙面批涂料;1层为临街房,2至7层为套房,入户防盗门,水、电设施齐全,维护状况一般,房屋状况基本完好

2东车库混合20111/196.57砼地面,内墙罩白,外墙面批涂料,维护状况一般,房屋状况基本完好

3西车库混合20111/164.38砼地面,内墙罩白,外墙面批涂料,维护状况一般,房屋状况基本完好

4职工宿舍混合20061-2/2530.1水磨石楼地面,内墙罩白,外墙面批涂料,木门(部分防盗门)塑钢窗,水、电设施齐全,维护状况一般,房屋状况基本完好

5餐厅混合20061/173.42砼地,内墙罩白,外墙面批涂料,木门塑钢窗,水、电设施齐全,维护状况一般,房屋状况基本完好

6东厂房混合20061/1787.67砼地面(局部地板砖),砖混墙体,单层彩钢瓦顶,铁大门塑钢窗,局部复合板隔断,檐高5.7米,电照设施齐全,维护状况一般,房屋状况基本完好

7西厂房混合20061/1591.06砼地面,砖混墙体(局部单层彩钢墙体),单层彩钢瓦顶,铁大门铝合金窗,檐高5米,电照设施齐全,维护状况一般,房屋状况基本完好

3、拍卖物详细事宜请竞买人下载查看附件4、实地走访发现,上述厂房有租户正在使用,临街楼存在部分已卖出情况

拍卖成交后,法院会向相关部门送达过户法律文书,不承担能否过户的保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且自行接受标的物

评估价为8342900元,起拍价:4672024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土地使用权系公司名下,个人能否购买,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一经出价成交,又因不符合限购政策为由要求退还价款的,不予退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24年8月20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看样请联系拍辅公司:1765630939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存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本条款为重要条款,请有意向参拍的竞买人务必仔细研读):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等担保物权、解除查封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

标的物成交后,退税仅退还本次拍卖成交本身所产生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承担的增值税、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收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上述稅

买受人自签收或收到邮寄送达的拍卖成交法律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领取退还税款项,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本院将依法发放执行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权利

请有意的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务必前往税务机关调查清楚税费事宜(税务机关热线电话12366,请在号码前加拨拍卖物所在地区号)

买受人成功竞买后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需延迟办理过户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出价后又以房屋瑕疵或过户瑕疵逾期不缴纳尾款或拒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予以扣除

请竞买人进行实地看样,有证载面积的,以证载面积为准,若房产或其他建筑物存在加盖面积、土地四址模糊等情况,导致评估报告中载明的面积与事实不符的,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出价后以评估报告载明的面积与实际不符为由,要求退还相应差价的,不予支持

所拍地上附属物有人居住或使用的,腾房期限因案情不同,所需时长不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突发事件造成腾房不能的,本院不承担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1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1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邮储银行鄢陵县花博大道支行,户名: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9410020100242880930184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案委托的拍辅机构联系方式17656309399

除上述联系方式外,本院未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接受本案咨询或对接拍卖任何事宜,请竞买人务必留意,避免上当受骗

拍辅公司咨询电话:17656309399法院咨询电话:17698017852

联系地址:鄢陵县锦华路中段鄢陵县人民法院鄢陵县人民法院2024年8月19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9月5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鄢陵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并向当事人送达拍卖法律文书且张贴拍卖公告,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500000元)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4年9月13日16时前(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邮储银行鄢陵县花博大道支行,户名: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941002010024288093018489),并在2024年10月13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地址:鄢陵县锦华路中段)领取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于领取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后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拍卖达成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或另案查封拍卖处置等后果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辅公司咨询电话:17656309399法院咨询电话:1769801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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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金汇大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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