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奥林苑住宅A36的公告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4日10时至2024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处置单位: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灵川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于2024年8月15日进行公告,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房屋数量、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因办理拍卖标的产权转移手续可能产生的有关税款和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将竞得房屋再次出售时应缴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买受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买受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买受人根据自身需求应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范围请竞拍人主动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人民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所列资产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买受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面积、四至范围等)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评估价值的参考时点为2022年9月28日
7、破产财产按照现状进行拍卖、交付
8、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银行拍卖贷,拍卖贷金额不超过成交价的50%
9、房屋拍卖成交并交付之前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债权人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申报债权和参与分配,不由买受人承担;房屋拍卖成交并交付之日起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10、拍卖房屋设置抵押权的,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注销抵押权
二、拍卖标的位于灵川县大圩镇桂林华侨农场内“漓江奥林苑”住宅:房号:A组团A36号建筑面积:968.78m2(仅供参考)占地面积:790.01m2,【面积仅供参考,土地使用权证:灵01国用(2014)第21700093号】评估总价(取整数):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元)起拍价:贰佰柒拾伍万元整(¥2,750,000元)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元)增价幅度:肆仟元整(¥4,000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张家财律师,联系方式:13737724492)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有争议的部分由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协助买受人解决
对于有争议、无法交付部分不扣减成交价款三、咨询看样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4年8月26日10:00--16:00时,有意者请与管理人成员张家财律师(电话13737724492)联系预约看样
四、买受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买受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买受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及人民法院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6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明路支行,账号:660012108148900010】
3.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买受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1号华润置地金融大厦A座24层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一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交付
交付后,标的物的各类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买受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773-6818807管理人咨询电话:13737724492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4日10时至2024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处置单位: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灵川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于2024年8月15日进行公告,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买受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买受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对位于灵川县大圩镇桂林华侨农场内“漓江奥林苑”A36号住宅进行拍卖
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数量及商标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买受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务必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买受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买受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买受人应通过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买受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贰拾万元整,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买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6日前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明路支行,账号:660012108148900010】
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1号华润置地金融大厦A座24层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张家财律师1373772449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与管理人一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交付后,标的物的各类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将保证金予以没收,同时管理人将拍卖标的重新进行拍卖,无需另行通知买受人
管理人除了没收买受人保证金外,另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情况下,该差价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重新拍卖起拍价为悔拍时原成交价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和人民法院予以协助,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买受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买受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773-6818807管理人咨询电话:13737724492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一、变价方案所涉破产财产范围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破产人所有的破产财产主要为住宅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一)住宅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
1.原规划设计的休闲住宅产品
破产人开发的“漓江•奥林苑”项目,原规划设计的产品类型主要是休闲住宅
该部分住宅产品中现可纳入破产财产处置的情况如下(包括未建的和已建成但未销售的休闲住宅):A组团已建成未出售的22套(含4套未全部建设完毕),未建17套;B组团已建成未出售的17套,未建3套;C组团已建成未出售的8套,未建5套;D组团已建成未出售的5套,未建26套;E组团已建成未出售的5套,未建3套;G组团已建成未出售2套;H组团已建成未出售的24套,未建11套
综上所述,休闲住宅共有83套已建成未出售,未建的有65套,该两部分破产财产总计评估价为370,083,993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破产财产中A33、C2、H23、H36、H38、E12、E27共7套房,原已经销售,管理人依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所以暂时列为破产财产,如该部分房屋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则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结论确定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除上述已列入破产财产范围的房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下列两类房屋的购房人权利劣后于其他权利,因此该两部分购房人应按照规定代偿优先债权后方得根据有关房屋买卖合同保有该房屋,否则管理人将把该房屋纳入破产财产范围:(1)A29、B62、D55、D62、D80、D85、D93、D102、F2A1、F3A2、F6A2、F8B1、F11B1、F16A2、F16B1、F17A2、F20B2、F21B1、F23A1、F25A1、F25A2、G26、H10号共23套房的购房人(以下简称“无过错购房人”,该23套房屋评估价为22,240,863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购房人基于购房合同享有的权利劣后于案涉房屋所负担的抵押权等优先权,因此购房人应依法代偿案涉房屋所负担的优先权;(2)C18、C19、C58号共3套房(在建工程评估价为2,304,099元)的购房人,应按照房屋评估价作为其所应承担的建房款,并将该建房款付给管理人,管理人将该款付给优先权人
2.国有土地使用权漓江•奥林苑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404404㎡,约606亩
一共分16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均登记在破产人名下
其中未开发利用可纳入破产财产范围的地块为两宗:(1)“07国用(2004)第07293号”土地证
该证记载的土地面积为52600㎡,约79亩(该地块上规划有15栋休闲住宅,所占用土地使用权价值已计入住宅评估价,住宅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10505.79㎡,从该地块总面积内相应扣减
扣减后该地块面积为42094.21㎡);(2)“07国用(2004)第07294-4号”土地证
该证记载的土地面积为4130.75㎡,约6亩两宗土地评估价为51,517,620元
按照2013年规划指标,上述两宗土地上原规划建设的产品类型包括健康公寓44380㎡、会所综合楼及琴棋书画院10766㎡、室内健身房7952㎡、珍稀植物馆7380㎡、商业服务用房2096㎡、物业管理用房1015㎡
3.破产财产评估价值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后,管理人虽已依法委托广西立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但原评估报告出具时间为2020年,有效期为一年,即有效期已经届满
且近年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加上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
因此,管理人经报告人民法院,委托广西立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重新对破产人所有的破产财产重新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于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房地产破产重整估价报告》,前述不动产评估总价为459,170,474元(未包括已抵押但记载购房人尚未申报债权的B2、B7号房评估价4,359,134元)
其中:列入破产财产范围的房屋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评估价为434,625,512元,购房人代偿相关款项的房屋评估价为24,544,962元
前述破产财产和评估价值,详见附件一:《房地产破产重整估价报告》 (二)其他破产财产
1.其他固定资产
破产人名下登记有2台机动车,信息如下:(1)桂CRS199田野牌车辆,车辆型号BQ1030SQ3S,档案编号450300062874,初次登记2011年8月4日;(2)桂CRS357金旅牌车辆,车辆型号XML6472E38,档案编号450300156146,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6月9日
上述两辆机动车,管理人经采取各种措施后,仍未接管成功2.应收房款等其他财产
(1)根据购房债权审查意见,共有54户购房人欠缴房款11,197,119元,已有19户购房人支付房款2,172,391元到管理人账户,尚有应收房款9,024,728元
债权异议期限内,债权人、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成立或提起诉讼生效裁判改判的,应收房款金额相应调整
(2)应收账款
审计后,松杉公司应收款金额为58,005,587.79元,其他应收款审计后金额为327,856,124.45元
审计后,润松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5,678,765.80元二、变价原则公开处置,努力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兼顾效率与公平
三、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一)关于纳入破产财产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建成房屋和在建工程等不动产的变价方案
1.破产人名下不动产的处置
在前述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管理人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住宅等进行拍卖
拍卖成功后,由买受人实施开发、建设、销售,完善拍卖不动产范围内规划确定的水、电、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并取得破产财产的所有权
2.拍卖方案:(1)破产人所有的破产财产,作为一个或多个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2)通过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
(3)起拍价和每次降价
第一次拍卖以评估价的70%作为起拍价;流拍后第二次起拍价为前一次起拍价的80-90%;再次流拍时,第三次起拍价为前一次起拍价的80-90%;以此类推
(4)每次拍卖的保证金为起拍价的5-20%
(5)付款期限设置为拍卖成交之日起30-60日内付清竞买款,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买受人可以办理银行贷款支付竞买款
(6)第一次拍卖的公告期为30天;之后每次拍卖的公告期为20天
竞价时间为24至48小时每次拍卖的加价幅度为起拍价的0.1-2%
(7)拍卖财产可能产生的费用和可能的税费负担
拍卖产生的网络服务费由买受人负担;破产财产过户给买受人产生的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
(8)破产财产按照现状进行拍卖
3.破产财产拍卖流拍价低于人民币1.2亿元(约为评估总价的30%)时的预备变价方案
(1)为避免不断降价处置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他不动产设置为若干个拍卖标的进行拍卖,也可将住宅按套进行拍卖;起拍价为评估价的70%,并按照上述拍卖方案进行拍卖
(2)设定担保权的特定财产,抵押权人可主张按照最近一次流拍价以房抵债,抵债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含破产人应负担的税费)以及应分担的破产费用(含管理人报酬),均由抵债债权人负担
4.对土地使用权的特别处置
为了确保土地使用权不被其他人侵占,必要时,管理人请人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的范围,用围墙进行隔离管理
(二)其他破产财产的处置
其他破产财产是指破产人名下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建成房屋和在建工程以外的,被管理人纳入破产财产范围的应收房款、债权及其他应收账款,以及除不动产以外的其他财产
1.应收房款,由管理人负责催收
如果特定房屋负担有工程款优先权或者抵押权,则所收回房款优先清偿其所负担的优先权;未负担优先权,或者清偿优先权后剩余的部分,清偿其他债权
2.除应收房款以外的债权
由债权人委员会根据管理人持有的证据情况,以及债权的时效情况,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对于应收款,管理人可以整体打包或单笔进行拍卖拍卖方法参照上述不动产方法进行;流拍价降为1元仍未成交时,不再采取催收、拍卖等处置措施
3.其他财产(含可能新追回的财产)
经债权人委员会就处置和分配办法表决后,由管理人执行4.后续确定产权归破产人所有的其他财产,待确定权属后按照上述方案进行处置,不再另行表决变价方案
四、未列入破产财产范围内住宅,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和基础设施建设
1.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已经销售住宅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本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认可之日起90日内,就受案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购房债权所涉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登记至购房债权人名下的,在人民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由管理人编制办证方案提交购房债权人进行表决
方案经表决通过的,由管理人按照方案为购房债权人办理不动产权证;方案未经表决通过的,由购房债权人自行办证,管理人不承担办证义务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已经销售住宅对应水、电、道路、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续建
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购房债权人,取得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后,在人民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评估确定各组团对应的基础设施续建款项,并制作基础设施续建方案提交购房债权人进行表决
方案经表决通过时,由管理人按照方案组织续建;方案未经表决通过时,则管理人不再组织对基础设施进行续建
原已售房屋与列入破产财产范围房屋位置存在交叉、重合,无法单独区分的,按照各房屋建筑面积占该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原购房人与竞买人分担相应的基础设置续建款项
五、购房人应代偿或支付款项的方案(一)23户无过错购房债权人代偿优先权的方案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无过错购房人保有所购房屋的前提是必须清偿其购买房屋所负担的抵押权等具有优先顺位的权利
基于此,破产清算时,该23户无过错购房人保有其所购房屋以其支付其所购房屋所负担的抵押权等优先权为条件,具体清偿方案如下:1.该23户购房人需代为清偿其购买房屋所应负担的优先权,按照该房屋评估价,乘以破产财产整体变现率(破产财产成交总价除以评估总价,以物抵债时抵债金额为成交价),即为购房人应支付代偿款(同时适用于破产财产整体拍卖或分为多个标的拍卖)
以A29号房为例,购房人应代偿该房屋占用土地所负担抵押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1,720,260元,如破产财产整体变现率为40%,则购房人应支付代偿款项为688,104元
无过错购房人亦可与优先权人协商确定代偿金额2.破产财产处置变现完毕(含以房抵债)后60日内,无过错购房人应按照管理人通知支付代偿款
购房人逾期未支付或向管理人表示不同意支付的,管理人将案涉房屋列为破产财产,按照本方案进行处置
(二)三套自建房债权人应承担建房款
C18、C19、C58号3套房的购房人,尚未依约向破产人支付建房款项,应按照房屋评估价作为其所应承担的建房款支付给管理人,管理人将建房款支付给优先权人;购房人亦可与优先权人协商确定建房款
购房人支付前述代偿款或者建房款后,该部分房屋不列为破产财产;购房人不支付前述房款的,则该部分房屋列为破产财产
桂林市松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桂林润松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