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本次拍卖标的为哈木铁路有限公司拥有的53辆车,大部分购置于2011年至2013年
其中客车、载货汽车、洒水车、冷藏车等有牌照的车共17辆,装载机、臂架式起重机等无牌照车共36辆
评估价为2,885,900.00元有关车辆具体规格型号、购置时间、评估价值、存放地等信息详见《车辆处置明细表》
';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公告根据法律规定及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购物网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处置单位: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哈木铁路有限公司拥有的53辆车,大部分购置于2011年至2013年
其中客车、载货汽车、洒水车、冷藏车等有牌照的车共17辆,装载机、臂架式起重机等无牌照车共36辆
评估价为2,885,900.00元有关车辆具体规格型号、购置时间、评估价值、存放地等信息详见《车辆处置明细表》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的所有车辆均按实际现状拍卖处置,并按移交时的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大部分车辆因长期停放以及停放于野外等原因,可能存在无法正常开启、缺少配件、零件损坏、漆面损坏、轮胎漏气等不同程度的受损情况,该等车辆交付时按实际现状交付,管理人不负责维修不承担维修及交付可能发生的费用
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看样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知悉、认可、接受相关车辆存在的各类问题及现状
2.因本次拍卖标的为车辆,是否存在违章未处理、车辆证件是否齐全等情形,竞买人自行前往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调查核实,竞买成功后自行处理相应违章、补办证件等,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3.本次拍卖的车辆分别停放于西宁、木里、江仓、外力哈达等地,车辆交付地点为各台车辆实际停放地点,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买受人须自行前往车辆停放地点提取、托运车辆并承担费用,如托运或装车等造成当地草场(特别是人工种植的草坪)等生态环境破坏的需自行承担费用
4.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自行办理交接及过户登记手续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拍卖价格起拍价:2,300,000.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
具体拍卖公告期、竞价期详见网页设置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拍卖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管理人联系方式:18194569071,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6号纺织品大楼A座15楼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四、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则流拍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成交后,依法应缴纳的税款、费用按法律、法规及政策等规定承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未明确规定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拍前竞买人应按网络拍卖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系统将自动冻结该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充抵价款,剩余款项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注明款项性质“拍卖尾款”
开户名: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巷支行银行账号:02092010003545173.因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也可通过支付宝银行专用款项功能缴纳保证金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剩余款项的,自逾期的次日起构成悔拍;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成交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八、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说明、相关图片及描述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
举报监督电话:0971-4119517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管理人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管理人竞买须知根据法律规定及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购物网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处置单位: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所制订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并在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履行相应义务
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三、本标的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持交款凭证、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资料等到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6号纺织品大楼A座15楼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按要求支付余款的,自逾期的次日起构成悔拍;买受人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由管理人予以没收,计入债务人财产
同时,管理人有权报告法院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管理人有权向悔拍的买受人追索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71-4119517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