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27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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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巴王路25号1-1-负1、负2、正2-1房屋 <结束>

资产编号:7361808

385.47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11
起始日期
1368.4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81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88.3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85.476万元
  • 单价:0.2817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忠县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9-11
  • 结束日期:2024-09-12
  • 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巴王路25号
  • 评估价:688.3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68.4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3㎡钥匙情况无房屋
    查封情况:查封、有抵押提
    看样时间: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巴王路25号1-1-负1、负2、正2-1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商服用房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3年9月2日房屋建筑面积1368.48㎡房屋套内面积1260.63㎡钥匙情况无房屋情况出租给医院经营中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重庆友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忠县忠州镇巴王路25号1-1-负1、负2、正2-1房屋2.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介绍:本拍品位于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巴王路25号1-1-负1、负2、正2-1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证号311房地证2010字第000948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368.48平方米,套内面积1260.63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混凝土,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3年9月2日

所在建筑物共计10层,标的物位于第-2、-1、2层实地勘察:空间布局较合理,第二层层高约3.6米,其余两层层高约3.3米;整栋大楼外墙贴砖,入户为玻璃门,室内套装门,铝合金窗,地面铺地砖,墙砖刷漆,吊顶装饰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3.据了解,该标的物从2007年开始出租给忠县友好医院经营使用,每年租金24万,租金付至2024年2月29日,最近一次租赁合同承租时间至2031年3月1日,每年年底12月31日前支付该合同约定该年3月至次年2月的租金,买受人应知晓及接受此占用使用情况

物管、水电气欠费等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了解,请竞买人注意其中的风险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4.特别说明: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法院所提供的评估报告,展示的视频和照片仅作参考,房屋以现状实物为准,有意者务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同时竞买人应符合购买房屋的相关法律要求,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5.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

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6734057517623788808彭老师(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无被执行人联系方式,故未通知到,特此公示

(一)该房屋房产证号为311房地证2010字第000948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368.48平方米,套内面积1260.63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3年9月2日

所在楼共10层,房屋位于第-2、-1、2层,据了解,该标的物从2007年开始出租给忠县友好医院经营使用,每年租金24万,据承租人口述,租金付至2024年2月29日,最近一次租赁合同承租时间至2031年3月1日,每年年底12月31日前支付该合同约定该年3月至次年2月的租金,买受人应知晓及接受此占用使用情况

物管、水电气欠费等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了解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未被法院查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二)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司法评估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标的物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成交后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个共工作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于竞买开始5个共工作日前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

预约看样请致电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3-6734057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无人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三)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3275379)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对于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提供或发布的标的物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3-67340575本院监督电话:023-65589277本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24年8月26日竞买须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1日10时至2024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七、拍卖成交后,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3275379)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6.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3-67340575本院监督电话:023-65589277本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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