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27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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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39号雅兴翠苑(凯莱阳光)A-15-7房屋 <结束>

资产编号:7372276

25.44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27
起始日期
86.1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95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3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445万元
  • 单价:0.2954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涪陵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09-27
  • 结束日期:2024-09-28
  •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39号
  • 评估价:36.3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6.1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状为装修,现有人占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抵押情况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400-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7房
    小区:号雅兴翠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201119
    配套情况:厨房
    装修配置:木地板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信息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39号雅兴翠苑(凯莱阳光)A-15-7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201119072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结构钢混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人占用物业、水、电、气欠费情况1、物业管理及公摊欠费:不详2、水、电、气费:不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抵押情况抵押、查封拍品介绍该标的所在小区名称为:雅兴翠苑(凯莱阳光)

该标的物共16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15层,地块内水、电、气、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为“六通一平”的熟地,安装2部电梯

室内客厅及餐厅:入户为防盗门,地面为木地板,墙面下部墙裙为墙纸,其余乳胶漆,石膏板吊顶

厨房:无门,地面为地砖,墙面贴墙砖,铝扣板吊顶,配备地柜,吊柜;阳台地面为地砖,墙面贴墙砖,顶棚刷白,装有洗手池;卫生间:玻化门,地面为地砖,墙面贴墙砖,铝扣板吊顶,配备洗手池/蹲便器

卧室(两个);均为套装木门,地面为木地板,墙面墙纸,顶棚刷白

特别说明1.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税法各自承担;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2.限购情况:需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并按当地相关政策办理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400-962-2283或登录www.cq-jc.com,或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据相关资料显示:根据《评估报告》资料显示:权证号为:201119072

房屋建筑面积为86.13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9.53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成套住宅

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现状为装修,现有人占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36.35万元,起拍价:25.445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3日前已以短信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安排,请拨打集成拍卖公司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集成拍卖网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除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渝金融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查封

现状为有装修,现有人占有使用提请竞买人注意可能存在的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除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室内装饰装修外的其他室内可移动物品

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用途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如若存在其它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办理移交过户时可能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提交合法证明材料并经法院确认

逾期则视为放弃8、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

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9、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10、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及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事宜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3、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1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全额划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成渝金融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28400477061094667)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5、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自助预约: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集成拍卖网站:www.cq-jc.com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集成拍卖”成渝金融法院电话:023-62736689成渝金融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023-67673378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成渝金融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竞买须知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4年9月27日10时至2024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渝金融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7,法院名:成渝金融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重庆市涪陵区华西路39号雅兴翠苑(凯莱阳光)A-15-7房屋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渝金融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安排,请拨打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集成拍卖网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查封

现状为有装修,现有人占有使用提请竞买人注意可能存在的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除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室内装饰装修外的其他室内可移动物品

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

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用途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如若存在其它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办理移交过户时可能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提交合法证明材料并经法院确认

逾期则视为放弃8、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

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9、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全额划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全额划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成渝金融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28400477061094667)

13、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集成拍卖网站:www.cq-jc.com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集成拍卖”成渝金融法院电话:023-62736689成渝金融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023-67673378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成渝金融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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