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北京市密云区阳光街697幢第5号、16号、6号、15号房产证号京房权证密股更字第00456号目前用途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523.5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土地坐落位置北京市密云区阳光街697幢土地证号京密国用(2008出)第00078号土地面积(平方米)439.17用途综合类型出让使用年限50已用年限21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支行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密云阳光街支行原营业用房处置的批复农银京复[2024]75号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提交受让申请并支付人民币【25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成交价格不低于挂牌价格;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5、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
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需电签附件《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转让标的在挂牌公示期间接受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踏勘联系人:【常江】,联系电话:【13701202572】,踏勘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标的房产现场踏勘的相关规定,看房时不得擅自动用水电煤等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并注意防火等安全事项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为840万元2、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无查封,无抵押、租赁等其他项权利事项,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3、其他信息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252.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⑤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处置方式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3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交易方式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图片其他披露信息补充信息变更栏目名称变更内容补充披露时间关于北京市密云区阳光街697幢第5号、16号、6号、15号房产项目的补充信息披露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支行转让所持北京市密云区阳光街697幢第5号、16号、6号、15号房产(项目编号:GR2024BJ1002132)于2024年5月27日在我所发布转让信息
我所于2024年6月12日收到转让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支行对该项目补充信息披露的申请,补充信息披露如下:本次处置标的房产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京房权证密股更字第00456号,总建筑面积523.50平方米,其中5号和16号为一套房产,建筑面积为261.75平方米;6号和15号为一套房产,面积为261.75平方米
因转让方在购买标的房产时均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县支行,故《房屋所有权证》合并签发
如受让方需要,转让方可配合并根据标的房产所在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对标的房产产权证件进行拆分
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