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0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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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石稀土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及设备) <结束>

资产编号:7410987

1569.65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7-24
起始日期
1518.75平方米
建筑面积
1.033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69.65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69.655万元
  • 单价:1.0335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徐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07-24
  • 结束日期:2024-09-04
  •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江苏金石稀土有限公司
  • 评估价:1569.65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518.7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开发商:土地坐落位置徐州经济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详见评估报告房产证号-目前用途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土地坐落位置徐州经济开发区庙山路10号土地证号苏(2024)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031号土地面积(平方米)9597.4用途类型工业使用年限已用年限机械设备名称详见评估报告所在地规格型号成新率(%)计量单位数量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江苏金石稀土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煤长江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314】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自身是否符合作为标的资产受让方的主体资格,从而决定是否受让标的资产

意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资产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受让方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递交申请则视同承诺以下事项:(1)本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房屋和土地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2)本方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3)本方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和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4)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5)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本方同意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资产交付之前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资产交付之后由受让方承担;(7)本方同意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8)设备存放于不同地点,受让方须自行前往存放地移交、拆除和运输,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设备的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

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

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愿完整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风险与法律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踏勘安排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1.转让标的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

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踏勘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2585666511】,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此次预展意向受让方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后应签署经转让方或其授权单位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为提交受让申请的必备要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次处置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设备类资产,其中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5项无房屋产权证书(建筑面积合计1518.75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

2.本次屋建(构)筑物评估价值均为不含税价值,土地评估价值包含契税,设备不含增值税

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3.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314.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除转让方原因外,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规定时限支付转让价款及税金的;(5)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实物资产转让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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