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0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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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30号万紫商场一层A7-A10、B3、B4、C1-C6号房地产 <结束>

资产编号:7434760

191.111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19
起始日期
482.8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95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1.2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91.1112万元
  • 单价:0.3958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三明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9-19
  • 结束日期:2024-09-20
  •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30号1幢
  • 评估价:341.2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82.8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二次装修,不含室内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3日
    限购和资质:限购情况:无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建成年限:('', ':1995年')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商圈区域:0号万紫商场一层A7
    容积率:划条件:容积率为3.0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2.坐
    燃料类型:电动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二)基本状况1.名称: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30号万紫商场一层A7-A10、B3、B4、C1-C6商业用房

2.坐落: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30号万紫商场一层A7-A10、B3、B4、C1-C6商业用房

3.周边情况:位于工业南路130号万紫商场一层,周边分布有三明火车站三元区站、华融广场、三元区白沙小学、三明市第四中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等,附近有1路、2路、3路、20路、52路、58路等公交线路经过火车站公交站点,离公交站点较近,乘坐出租车方便,机动车能方便到达

该区域交通、出行便捷,商业网点较密集,商业环境良好4.规模:建筑面积为482.84平方米

5.用途:设计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商业

6.权属:权属人为刘建雄单独所有

(四)土地基本状况1.四至:工业南路以南,沙溪河以北,通道以东,白沙派出所以西

2.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35年11月30日

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限约为11年3.规划条件:容积率为3.026,未经有关单位批准不得改变现状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进行新建、改建

4.开发程度:于1995年建成投入使用,红线内、外六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煤气)

5.土地级别:三明市城区三级商服用地

(五)建筑物基本状况1.建筑结构:钢混结构

2.设施设备:建筑物内未配置电梯,配备电照、水卫、宽带、通讯、消防系统等,配套设施较好

3.装饰装修:外墙面瓷砖贴面、铝合金窗;估价对象A7-A10、B3、B4、C1-C6号室内为简单装修

4.层高:层高均为4.2米

5.建成时间:1995年

6.维护状况: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较好

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30号万紫商场一层A7-A10、B3、B4、C1-C6商业用房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建筑面积为482.8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为159.58平方米;设计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商业,1995年建成,钢混结构,证载总层数8层,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均为刘建雄

2、限购情况:无3、税费负担情况: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请各竞买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4、其他情况:水、电等费用缴纳情况不明,如存在欠缴,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摘录表(表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明房权证字第110059号房屋所有权人刘建雄房屋坐落三元区工业南路130号万紫商场一层丘(地)号I-2-1-5-乙-3产别私有房产房屋状况幢号房号结构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用途A7-A10、B3、B4、C1-C6钢混8482.84商业附记1995年建成,产权来源为购买

起拍价:1911112元,保证金:19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3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

本院已委托博通大成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98-8088330,1539232610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博通大成”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谨慎参与竞拍,缴纳尾款前再次向本院确认标的物情况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

买受人应在收到办理过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完税证明等材料提交本院,经本院审查无误后从拍卖款中发放垫付的税款

逾期且无合理理由申请延期的,本院将视为买受人放弃申领相关款项的权利,该款将作为执行款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

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新泉支行,账号:35050164713600000079-6276)(必须银行柜台操作)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8088330,8088152,15392326102(博通大成)监督电话:0598-8581279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83号网址:http://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9月3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9月19日10时至2024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8/1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1.ZjjOVD,户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30号万紫商场一层A7-A10、B3、B4、C1-C6号房地产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16日前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0月5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新泉支行,账号:35050164713600000079-6276)(必须银行柜台操作),并在2024年10月12日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8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

买受人应在收到办理过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完税证明等材料提交本院,经本院审查无误后从拍卖款中发放垫付的税款

逾期且无合理理由申请延期的,本院将视为买受人放弃申领相关款项的权利,该款将作为执行款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8-858127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8088330,8088152,15392326102(博通大成)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9月3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30号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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