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0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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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某某持有的晋城市江铭混凝土有限公司34.58335%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7466246

200.691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1-04
起始日期
2024-01-0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36.107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00.691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西省 晋城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4-01-04
  • 结束日期:2024-01-05
  •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晋城市江铭混凝土有限公司
  • 评估价:236.107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城区西上庄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注册资本:12000000.0
    注册地址:延晋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延某某持有的晋城市江铭混凝土有限公司34.58335%的股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定(2023)晋0522执恢643号评估鉴定基准日2023年11月12日标的所有人延某某优先购买权人有(详见公告)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晋城市江铭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延晋强注册地址(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上庄街道办事处西底村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200万元整经营期限2008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经营范围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及销售;预制构件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提示1.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市场调研判断决定,谨慎参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等;2.竞买人需符合《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标的过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标的估值起拍价2006915.65元税费情况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未明确税、费缴纳主体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按约定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基本情况摘自晋城创晖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人)晋创晖评报字(2023)第077号评估报告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标的总价较高,且受当地银保监部门管理,请在竞拍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至相关部门了解受让资格,竞买人竞价成功后悔拍,将承担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吉女士18834699393)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联系电话:400-006-5392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和调查研究,未看样和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购买时请自行查阅并注意购买商业银行股权的相关规定,如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购买条件和要求,造成股权无法转让、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过户登记及报备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与相关公司的关系自行解决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按约定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信息如下:优先竞买权人股东姓名股权比例丁小安1.6667%延晋强69.16675%梁小兵14.1667%秦嘉斌6.6667%赵军奎8.3333%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于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阳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阳城县支行账号:9558850506000889126(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行号:102168202628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tygpai.com)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吉女士1883469939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阳城县人民法院2023年12月4日竞买须知阳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4日10时至2024年1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延某某持有的晋城市江铭混凝土有限公司34.58335%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根据法院通知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阳城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阳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阳城县支行账号:9558850506000889126(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行号:102168202628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订单,点击立即付款,确认后进入支付宝收银台进行支付

余款缴纳成功,余款将马上自动转入法院的支付宝账号,1-3个工作日内自动提现到法院预留银行

注意:因为法院一般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5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与相关公司的关系自行解决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按约定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tygpai.com)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吉女士1883469939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阳城县人民法院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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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晋城市江铭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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